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材料采购付款审批单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本次付款 材料部意见: 供应单位 已付金额 付款方式 预算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副总: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财务总监: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填写本次 付款额 大写金额 已累计付款额 备注:

签字: 年 月 日 总裁批示: 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6

日常费用借款报销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借款制度 1、 2、

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 借款审批流程

借款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 →出纳支付 3、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借款审批流程

借款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4、时间规定

借用现金两天内报销,借领支票三天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三天内报销,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 备用金制度 1、 2、 3、

因工作需要借领备用金时,应填写“借款单”,借款事由注明备用金。 备用金审批流程

备用金标准 副总经理2000元,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1000元,其

借款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他人员300元 4、

时间规定 借领备用金人员必须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还 清,下年度重新借用。 三、 费用报销制度 1、

费用支出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并及时将票据整

理,使用“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

7

招待费、办公用品、汽油费等)分类分栏认真填写,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需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件齐全。 2、

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3、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四、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1、业务招待费实行权限加标准的管理模式,超权限、超标准需事前向公司总裁申请,否则超额部分自付。

2、招待费餐饮标准 按参加活动的总人数每人每餐平均30—80元。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总裁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80元。 分公司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50元。 部门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30元。

招待所用烟酒茶,由公司统一采购并填写使用明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招待费最高权限 公司总裁实报实销,副总经理2000元,部门经理1000元。

4、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5、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8

出差管理制度

(修订)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舜地机构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舜地机构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二、涉及单据:《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三、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1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裁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行政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及记录考勤。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按借款程序执行。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2 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按正常出差膳食费补贴标准分地域、级别及顿次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4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四日以上由总裁核准; b、公司员工出差由部门直接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批核准。

5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9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裁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6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7 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a、分公司经理以上领导: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50元,膳食费每日2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70元,膳食费每日30元;

b、其他员工: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25元,膳食费每日1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35元,膳食费每日15元; c、如有特殊情况报经总裁审批可实报实销。

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8、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a、邮费等费用应以邮电局的收据为凭。凡因公拍发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劳力、车马等所支出必要费用,经批准,可另列特别费用按实凭证报支;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9、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10 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主管领导、副总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裁特准者除外。

11 员工出差需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裁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12 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

10

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13 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14 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15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行政部报到退差。

11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