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2017年县财政下达的食品抽检专项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总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攀枝花市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攀食药监办[2017]37号文件的要求,我县计划2017年食品抽检(包括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660批次。积极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省、市、县安排的食品抽检及快检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4月我局向米易县财政局申请解决食品抽检经费,食品抽检费用包括样品购置费、送检费、检验费,共计60万元。经县领导审批,2017年6月县财政局下达了30万元食品抽检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局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7年全县食品抽检计划,共660个批次。其中:食品餐饮环节抽检230个批次,食品生产环节抽检30个批次,主要由我局配合市食药局进行抽样检查,抽检经费由市食药局支付;食品流通环节抽检400个批次,由我局进行抽检和支付抽检费。通过抽检以便我局更好的掌握、深入分析和评估本县食品质量安全现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的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民生。

我局经申报由县政府及财政部门批准后,此次抽检项目由取得省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承担,计划在2017年四个季度逐步完成检验工作,如根据抽检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抽检计划。该项目资金的申报、批复符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17年共完成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抽检470个批次,超计划完成了食品抽检任务,该抽检项目申报与实际相符。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本次抽检地区涉及米易县所辖区域。.生产环节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房内抽取样品;食品流通环节在全县范围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超市、商场、食杂店等经营场所抽样;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抽检的重点场所,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项目总体评价得分96分(评分表附后)。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 2.决策依据情况。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合理,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

4.分配结果情况。

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科学合理。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6月县财政通过大平台系统对我局下达食品抽检专项经费30万元。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抽检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用于支付食品抽检经费30万元,资金支付合法合规,资金使用率100%。

3.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4.组织实施情况。

2017年初我局对食品抽检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具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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