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防止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以下简称锅炉“四管”)因磨损、超温、膨胀受阻、吹损、砸伤、管材使用不规范、检修工艺不佳等造成的泄漏,提高锅炉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杜绝锅炉非计划停运,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雄公司”)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工作,对与此相关的检修、运行和技术监督管理进行规定。
3 工作目标和方针 3.1 工作目标
不发生因磨损、超温、膨胀受阻、吹损、砸伤、检修工艺不佳以及材料寿命失效而发生锅炉“四管”泄漏事故。
3.2 工作方针
3.2.1 杜绝锅炉“四管”泄漏,要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在实际中“趋势分析,超前预防、逢停必查、查修分离”,充分利用每次的停炉检修时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锅炉“四管”泄漏的发生。要做好技术监督日常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锅炉“四管”泄漏的现状和规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做好锅炉给水水质的监督控制、锅炉超温控制、锅炉吹灰管理及锅炉结焦控制工作,加强运行调整、严格执行吹灰制度和垮灰垮焦管理办法,避免由于运行原因造成锅炉“四管”泄漏。
3.2.2 杜绝锅炉“四管”泄漏的发生,必须坚持锅炉设备全过程管理,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意识。在锅炉的检验、运行、检修、技改、燃料采购和备品备件采购等各个环节均应严格遵守技术管理规定,严把质量关。
4 依据
4.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泄漏管理暂行规定; 4.2 DL/T 748.2-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 第2部分:锅炉本体检修 ;
4.3 DL 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 4.4 D/T 438-2009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 4.5 DL/T 869-2004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 4.6 DL/T 819-2002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 4.7 D/T 715-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材料选用导则 ;
4.8 DL/T 5366-200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程 ; 4.9 DL/T 5210.5-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管道及系统篇) ;
4.10 GB 9222—1988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4.11 2×600MW机组锅炉检修规程 ; 4.12 2×600MW机组运行规程锅炉篇; 4.13 2×600MW机组运行规程化学篇;
4.14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实施细则; 4.15 焊接技术管理标准; 4.16 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17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5 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机构 5.1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办公室,挂靠生产技术部,设立两个工作组,分别为运行管理工作组和检修管理工作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5.2 工作组织机构 5.2.1 领导小组:
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包括运行、维护、安监、燃料、物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成立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办公室。
组 长:华兆军 副组长:樊善立
成 员:杨仕龙、李金平、蔡文华、颜佳兴、龚 历、曾 祥、张富坤、赵 斌
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锅炉防磨防爆的文件、规定和要求,并制定本企业的锅炉“四管”防磨防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