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 细则》和《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 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
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新办法。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基本办法不变,从2014年起,我省将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现将《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和《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2.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3.浙江省2012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 4.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5.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浙江省2012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
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公平,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2012年起,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办法。
一、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2.计划安排
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二、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
考试分文理、录取按类别。设文科、理科两个考试科类,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