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

层建设年活动)住建系统牵头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冀建村[2014]1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4.07.21 【实施日期】2014.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住建系统

牵头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冀建村〔2014〕12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秦皇岛市、沧州市、邢台市城管局: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加大督导力度,重点村规划编制、村庄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及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6月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1 / 4

(一)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2787个重点村已完成规划设计成果,1573个通

过技术审查。已投入资金11290.78万元。

(二)垃圾处理进展情况。2389个村庄建立了长效机制,已配备保洁员7806人,建填埋场1047座,建垃圾池5609个,配置垃圾箱(筒)25026个,配置转运车辆1838台,建有机垃圾堆肥场11座,总投资达2.6亿元。

(三)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全省重点村计划危房改造28414户,已确定到户12306户,确定率43.3%;开工7540户,开工率26.5%;竣工1953户,竣工率6.9%,完成投资4001万元。其中,唐山市、辛集市已全部开工建设。

(四)历史文化保护进展情况。各地开展了历史文化保护调查工作,其中石家庄、承德、张家口、邢台、定州五个市的87个重点村建立了传统建筑目录,已有13个村进行了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完成投资355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规划编制质量需提高。个别规划设计成果深度达不到要求,有的脱离农村实际;一些市、县(市、区)未落实配套规划编制经费,投入不足;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规划设计成果完成率偏低。二是垃圾处理设施需完善。一些地方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不合理,工作指导督导不到位,长效机制运行不稳定。三是危房改造需加快。个别地方危房改造组织推动不力,进展比较慢。承德市、张家口市确定到户比例和开工率较低。四是传统文化保护力度需加大。部分地方对传统建筑调查不深入,对有传统文化的重点村情况掌握不全,缺乏对保护项目实施的指导。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专项督导。各地要根据工作进展,抓紧组织对工作进展慢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会同当地提升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调度重点村项目建设进度,指导各地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2 / 4

(二)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未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要尽快完成编制任务。县

(市、区)规划部门要及时审查规划成果,各市要按要求进行抽查,保证规划成果质量。

(三)综合推进垃圾处理。要加强工作指导,对尚未对接到村的,有关市主管部门要与本市提升办进行沟通,尽快完成对接工作。要科学建设处理设施,进度比较慢的,要抓紧组织建设,7月底前要完成设施建设。纳入50个试点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范围的重点村,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建立城乡一体化处理机制。

(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未确定到户的抓紧确定到户,已确定到户的要尽快组织开工建设;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驻村工作组加强指导,做好帮扶工作,保证房屋建设的质量,使所有危房改造户全部达到最低建设标准要求,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

(五)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修缮建设。各市要对有历史文化保护内容的重点村进行重点指导,各县(市、区)要对重点村传统建筑、传统艺术等进行系统整理,建立相关信息名录,并督导有关重点村加快传统文化保护项目的实施,并科学进行利用。 附表:1.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2.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3.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略) 4.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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