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站装机容量经济计算方法研究
【摘要】我国在进行小水电规划设计时,采用投资回收年限法来衡量其经济性,但由于没有进一步与替代电站作比较仍然不能说明它是最优方案。本文对小水电站装机容量的经济计算方法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水电站装机容量经济计算
1引 言
我国在进行小水电规划设计时,采用投资回收年限法来衡量其经济性,这是较好的,但由于没有进一步与替代电站作比较仍然不能说明它是最优方案。为了合理地开发小水电,并使我国当前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应该不断完善小水电装机容量选择的经济计算方法。在计算时,我们把投资都当作贷款来考虑。
2 水电站装机容量经济计算方法
2.1 投资回收年限法
在某一装机容量方案下计算出来的投资回收年限只有等于或小于规定的投资回收年限才是经济的。
T 、计= ≤T回、规(年) (1)
式中:
T回、计 ——计算投资回收年限(年);
T回、规 ——规定投资回收年限(年);
K水——水电站基本建设投资(元);
S水——水电站年毛收入(元);
U水——水电站年运行费(元)。
投资回收年限的倒数是资金年利润率,它反映电站投资的经济效果,是审核新建工程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规定的投资回收年限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工程的重要性有关。我国六十年代整个社会平均的投资回收年限为六年左右。小水电的规定投资回收年限可定为6~8年(包括施工期),偏僻地区或水力资源缺乏的地区可定为10年。
2.2 单位千瓦投资年效益法
当前的小水电有不少都并入地方性小电力系统或区域性的大电力系统的末梢工作。因此,小水电必需与替代电站比较才能最后确定其经济性。替代电站可选择为小火电厂或已建火电厂扩建部分。至于孤立运行的小水电,也应该进行这样的计算,以确定其经济性。
单位千瓦投资的年效益是一项综合性经济指标,它表示单位千瓦投资值平均每年可获得的效益(净收入)。其表示式为:
x= (元/元/千瓦) (3)
水电站单位千瓦年效益只有在等于或大于火电站的单位千瓦年效益时才是经济的,即
X水≥X火(元/元/千瓦)(4)
式中:
X水——水电站单位千瓦投资的年效益(元/元/千瓦);
X火——火电厂单位千瓦投资的年效益(元/元/千瓦);
2.3 重复电能年效益法
小水电站的调节性能一般较差,因而常需装置重复容量。重复容量在系统中只能替代电能,而不能替代容量,所以它的替代对象应是已建火电厂。
水电站装置重更容量需要附加一部分投资(如进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厂房及机电设备需增加的投资),平均每年生产的重复电能的收入减去贷款偿还费(按投资回收年限折算)即为重更容量年效益,当它等于或大于火电厂生产相应电能所获得的年效益时才是经济的。其计算公式为
Sˊ水-Uˊ水≥S火-Uˊ火(元) (6)
式中:
Sˊ水——水电站生产重复电能的年毛收入(元);
Sˊ火——火电厂生产相应电能的年毛收入(元);
Uˊ火——水电站生产重更容量的年支出。其中包括在投资回
收年限内的附加投资年平均偿还费。
在经济计算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贷款要计利息。以单利形式计入电站年运行费内。在投资回收年限内,电站的年效益作为偿还贷款之用,以后交纳一定比例的税金。
2、小水电站的施工期较短,一般为1~3年,这与小火电厂的施工期差不多,可不考虑施工期内的资金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