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 算 编 制 说 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有限公司车间工程,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2971.39平方米,檐口标高9M。人工挖孔桩基础、独立基础,属三类工程。
二、编制依据:
1、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配套的其他文件;
3、本工程施工图纸、省(国)标准图集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综合工日单价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价[2009]19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及赣建价发 [2009]32号《关于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通知的实施意见》,建筑工程(含机械人工)、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36.5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5元/工日;
2、本预算定额测定费根据江西省建设厅“赣建计【2008】33号”《关于发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不计取;
3、主要材料价格按照江西省造价站2011年3月份发布信息价; 4、本预算模板、支撑按九夹板模板、钢支撑计算; 5、土(石)方工程按三类土考虑,考虑了余土外运运距1KM; 6、混凝土工程按现场搅拌考虑; 7、人工挖孔桩桩长按7M计算; 8、地面80mm厚砂卵垫层按干铺考虑; 9、角钢垫块按L50*4,每处按100mm长考虑; 10、钢撑连接板按200*200*8计算;
11、广告牌柱按每跨均设一根考虑,共计38根; 12、隅撑长度按每根500mm计算;
13、预算中钢结构重量均按图示尺寸计算; 14、现浇混凝土钢筋按实抽取计算; 15、未尽事宜,详见预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