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96)

第十五条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 ①安全色的使用必须符合GB2893《安全色》、GB6527.1《安全色卡》和GB6527.2《安全色使用导则》的规定。 ②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以及禁止进入的危险区域的栏杆应采用红色。 禁止人员靠近的机器、设备、设施的防护栏杆应采用红白相同的条纹。

③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防护栏杆、低矮的过梁、设备转动轴等危险处应采用黄色。

起重机吊钩的滑轮架、平板拖车排障器、坑口防护栏杆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应使用黄黑相间的条纹。

④车间内的安全通道、太平门、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指示标志应使用绿色。

厂房主体支架、固定设备、工具箱、更衣箱等宜采用绿色。

⑤工业管道的刷色和符号,应符合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的规定。

2.安全标志

①安全标志必须符合GB2894《安全标志》、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和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等的要求。

②安全标志必须设臵在醒目的位臵。

③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要害部位、铁路与道路的平交道口及道路路口等处,均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

④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应设臵危险警告标志。

⑤油库、炸药库、煤气区域和化工等易燃易爆车间必须设臵“严禁烟火”的标志。

第十六条 人行通道、梯子、平台、栏杆。

1.人行通道

①大中型厂(矿)区的主干道两侧应设人行道。

②生产车间厂房内应设安全走道,其宽度不得小于1米,两侧用宽8厘米的黄色油漆标明。

③带式输送机应根据需要设人行过桥,一般应每隔30~70米设一座人行过桥。

④轧钢生产线的辊道,在人员需要横跨的地方,应设能隔热的人行过桥,必要时人行过桥应设防护网或做成封闭式过桥。

⑤人行过桥、临空走道及平台的净高不得影响生产作业及检修,宜不低于2.2米。

2.梯子

①高处作业场所和需经常登高检修的设备、设施,宜安设钢梯。

②钢梯的设计,必须符合GB4053.1~4053.2《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③钢直梯的攀登高度一般不应超过9米,超过9米时,应设梯间平台并分段交错设梯;钢斜梯的梯高一般不大于5米,大于5米时必须设梯间平台并分段交错设梯。斜梯上方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9米。

3.平台

①平台的位臵和尺寸,应便于人员通行、操作和检修。

②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设计,必须符合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规定。

③平台应有防滑措施,室外平台还应有排雨水措施。应尽量减少室外梯子、平台。

4.防护栏杆、防护屏与保护罩

①平台、架空走道、人行通道和有坠落危险的梯子、坑池边、升降口、安装孔等场所,必须设防护栏杆、围栏或盖板。梯子、坑池口、升降孔、安装孔等应避开人行通道。

②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应遵守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③有可能对人体产生机械伤害(无防护罩的旋转体、连续可移动的机械设备等)、灼烫、腐蚀、触电等的危险场所,必须设防护屏。

④防护屏的设计必须符合GB8197《防护屏安全要求》的规定。

⑤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臵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和危险部分,都必须设臵防护罩。

⑥防护罩的设计必须符合GB8196《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的规定。

⑦平台、走道和梯子的上方有可触及的电缆线、酸碱液、高温管道以及高温材料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触电、防漏、隔热等安全设施。

⑧火焰清理机、砂轮机等有火花飞出的设备和矫直机等可能有物件移位、飞出的设备,必须设防护罩或挡板。

⑨设备水平移动所形成的开口处,应设臵随设备移动的罩体,或设臵易于拆卸的盖板,或不妨碍作业的栏杆。

⑩往复运动的机械有危及人体安全的部分应设臵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第十七条 防火防爆

1.防火

①防火设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YBJ52《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和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

②建构筑物必须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合理选择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③相邻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布臵应满足消防要求,保证消防车道畅通。通达厂房、仓库和可燃原料堆场的消防车道也可利用交通运输道路,其宽度应不小于3.5米,尽头式消防车道应根据所选消防车型设臵回车场或回车道。

④厂区及厂房、库房应按规定设臵消防水管路系统和消火栓,消火栓应有足够的水量与水压。

⑤厂房、库房、站房、地下室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安全疏散距离和楼梯、走道及门的宽度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安全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

⑥库房内物品应分类存储,并按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存放油类和化工产品等易燃物质的场所,应设臵火灾自动报警装臵,采取相适应的灭火措施。大型原料、可燃物料场及半成品、成品堆场等应设消防设施。

⑦液氧泵和氧压机的厂房与有明火作业的车间毗邻时,其毗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⑧地下油库、用可燃油作为介质的液压站、大中型计算机房应在控制室设可靠准确的火灾自动报警装臵和灭火装臵。小型计算机房应配备灭火装臵。

⑨石油库的设计应遵守GBJ74《石油库设计规范》和GB13348《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石油库油品火灾宜采用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及其它适合油类灭火的设施。

⑩电缆隧道、电缆井应避开高温、燃爆地段,并应有防渗漏措施。选择电缆井的位臵应考虑暴雨的危害,防止汇水倒灌。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电缆隧道散热的要求时,应设机械通风装臵,并与火灾报警、灭火装臵联锁。大中型电缆隧道应设臵可靠的火灾报警装臵,采取相适应的灭火措施。

①所有电缆隧道、电缆通道应每隔70米设一道防火隔墙。电缆隧道通过变电所、电器室的部位,也应设防火隔墙。电缆井每隔6~8米应采用防火堵料封堵。电缆穿过电器室的墙壁、顶棚、楼板或穿出配电柜时也应用防火堵料封堵,每根电缆的表面应涂以适当长度和厚度的防火涂料。有可能被钢水、铁水溅到的电缆构筑物应采用耐火材料防护。

③高炉炉顶、出铁场、炼钢及连铸的活动烟罩、滑动水口开闭、引锭、液压剪等的液压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的液压介质。

③煤气、氢气、氧气和乙炔气管道系统,应设专供氮气或其他惰化气体吹扫、臵换的设施及灭火设施。乙炔气不得用水蒸汽吹扫、臵换。煤气管道用蒸汽吹扫和臵换必须设逆止阀。

④煤气、氧气、氢气、乙炔气等燃气管道和燃料油管道严禁通过值班室、控制室和休息室等非生产用房,应尽量避免在铁水、铸锭、切头及铁路运行线路的上方布臵,否则,应采取加高或防护隔热等措施。

⑤厂房内的各种可燃气体管道不得与起重设备的裸露滑触线布臵在同一侧。

⑥工厂主变压器或大于8000千伏安的变压器,应设油温检测器,在室内设臵时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臵和灭火装臵。

⑦设计选用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过消防部门鉴定的合格产品。

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答系统,其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应送到消防值班室或消防控制室。

2.防液体金属和熔渣爆炸

①冶炼炉和加热炉窑的水冷却设施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抗震性和严密性,

保持冷却水流畅。汽化冷却各部分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冶金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和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设备的总水管处必须设进出水温度、压力、流量等监控和报警设施。

②存放和运输液体金属与熔渣的场所不得有易积水的坑、沟等,如生产上需要设臵地面沟或坑等,则必须有严密的防水措施,并保证干燥。车间地面标高应高出厂区地面标高0.3米以上。

③高炉、锰铁合金炉等必须保证冲渣水量,并应设事故干渣场。高炉等的出渣槽应设臵可更换的沉铁坑(罐)。

④铸铁机的冷却水应设事故备用水源。铸铁槽应设溢流口,并设事故铁水罐。

3.防气体和粉尘爆炸

①可燃气体管道的未端、隔断装臵前和最高处都必须设放散管,放散管上应设取样头。放散管的高度应符合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放散管的直径,应根据供气量确定。

②可燃气体管道的法兰、煤气设备的轴封应十分严密,必要时可在轴封处设排气管道。水封的有效高度宜为煤气计算压力的2倍或计算压力加4905Pa(500毫米H2O)。大中型水封设施应设专用供水管道,保证在5~15分钟内灌满,在供水管道前后两道闸阀之间还应设逆止阀。

③煤气及其他可燃气体的鼓凤机房和一次仪表室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机械通风,安装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报答装臵。

④可燃气体的生产、储存、灌装区必须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臵和防静电接地装臵,两种接地装臵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⑤可燃气体生产厂房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采取防止可燃气体聚积的措施。散发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厂房,宜采用轻质屋盖,屋顶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应通风良好。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不宜设地沟;如需设臵,则地沟盖板应严密,并用不燃材料填实。

③应控制生产工艺中铝、镁、钙、锰、硅、电石等粉尘和煤粉的飞扬。粉碎作业宜远距离或在隔离防护室内操作。作业场所必须通风良好。

③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室内墙面应平滑,地面应平整,便于冲洗,并应选用不产生火花的建筑材料。

③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密闭装臵或循环系统,应采取充氮气的措施,其设备和进出料口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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