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法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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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

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培养熟悉两岸法律制度,能为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服和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公检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才。

规格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2、掌握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法律专业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方法和应用能力。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解决问题,具有独立从事法律事务及初步的科研能力。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5、身心健康。

二、专业人才的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

表1 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人才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要求细目表 核心知识、能力 和素质名称 基础理论知识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计划通过下列主要课程或教育培养措施实现 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法律逻辑 1、 实体法系列: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 2、 程序法系列:刑事诉讼法、民事程序法(内含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行政诉讼法等核心课程; 3、 国际法系列: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 4、 其他:知识产权法、物权法、债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和继承法 模拟法庭 台湾法概论、外国民商法、WTO概论(双语)海商法、票据法、房地产法、民事案例与法条分析、商事案例与法条分析、会计学原理、英美合同法(双语)、英美侵权法(双语)、证据法学 、律师与公证实务 公务员法、台湾法概论、外国宪法学、外国法制史、证据学、刑事案例与法条分析、行政案例与法条分析、WTO概论(双语)环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含西方经典选读)、会计学原理、、律师与公证实务 必修:“三进互动”实践课堂、法律文书写作、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选修:法庭科学与物证技术、课外科技实践活动、法律援助、社会实践、大学语文 2

备注 核心知识 实践操作 专民商经济法方业向 特色课公法方向 程 素质拓展课程

基本能力和 专业技能 上述5个层次的课程体系与大学四年的教学计划相应承,总体上体现厚基础、宽口径、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的特点。

三、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

学制为全日制四年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164学分,按照学校规定,凡表现良好,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即可获得学位。总学时2574 学时,其中讲授 2418学时,实践156 学时。

四、课程体系

表2 课程平台及学分分配比例 学时数 课程门类 学分数 讲授 实践 总学时 公共必修课 784 92 876 47(5.4) 公共课程 公共选修课 140 140 10(0) 小计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 实践环节课程 合计 924 990 504 2418 92 64 156 1016 990 504 64 2574 学分百分比 34.7%(3.3%) 57(5.4) 55(0) 34%(0%) 28(0) 17%(0%) 24(24) 14.7%(14.7%) 164(29.4) 100%(18%) 注:表内括号()为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及所占比例,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每门课程学分×每门课程实验与实践学时/每门课程总学时,求和。 专业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 29.4 ,占总学分比例 18 % 。

五、学分设置

1、学生应修满164学分。

2、公共必修课为47学分,公共选修课10分;专业基础必修课为55分;专业特色必修为14学分,专业特色选修课为25—26学分(其中须修满12分);实践及创新课程33学分,需修24学分(其中课外科技实践4学分、法庭科学与物证技术3学分,均为选修课程)。

3、讲授课程总学时数为2418 课时。

六、学分计算

根据专业特色,学时数为32-36学时的课程计2学分,学时数为54学时的课程计3学分;学时数为72学时的课程计4学分,学时数为108学时的课程计6学分,做到周学时与学分相对应。

七、关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特色

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基础扎实,专业面宽,人员素质高和适应能力强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因此,我们的培养模式首先是强调基础教育,对于一个法学大学生来说,打好基础既包括法学理论基础,如法学方法、法律史、宪法学、法理学等;也包括非法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如外语、计算机知识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以适应服务海西经济建设、服务科技兴国的需要;

其次是注重打造宽厚的法学专业知识。本科阶段应该拓宽专业口径、淡化专业界限,使得本科生的法学知识比较全面,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确立了十四门法学核心课,如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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