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十四、定额中的“石材串边”、“串边砖”指块料楼地面中镶贴颜色或材质与大面积楼地面不同且宽度≤200mm的石材或地板砖线条,定额中的“过门石”、“过门砖”指门洞口处镶贴颜色或材质与大面积楼地面不同的单独石材或地板砖块料。

十五、除铺缸砖(勾缝)项目,其他块料楼地面项目,定额均按密缝编制。若设计缝宽与定额不同时,其块料和勾缝砂浆的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十六、定额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和台阶的牵边、侧面、池槽、蹲台等项目,以及面积≤0.5m2且定额未列项的工程。

十七、镶贴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符时,水泥砂浆结合层按?11-1-3水泥砂浆每增减5mm”进行调整,干硬性水泥砂浆按“11-3-73干硬性水泥砂浆每增减5mm”进行调整。 十八、木楼地面小节中,无论实木还是复合地板面层,均按人工净面编制,如采用机械净面,人工乘以系数0.87。

十九、实木踢脚板项目,定额按踢脚板固定在垫块上编制。若设计要求做基层板,另按本定额“第十二章墙、柱饰面与幕墙、隔断工程”中的相应基层板项目计算。

二十、楼地面铺地毯,定额按矩形房间编制。若遇异形房间,设计允许接缝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设计不允许接缝时,人工乘以系数1.20,地毯损耗率根据现场裁剪情况据实测定。

二十一、“木龙骨单向铺间距400mm(带横撑)”项目,如龙骨不铺设垫块时,每10m2调减人工0.2149工日,调减板方材0.0029m3,调减射钉88个。该项定额子目按《建筑工程做法》L13J1地301、楼301编制,如设计龙骨规格及间距与其不符,可调整定额龙骨材料含量,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找平层和整体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2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间壁墙指墙厚≤120mm的墙)。 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三、木楼地面、地毯等其他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四、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宽的楼梯井)水平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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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五、旋转、弧形楼梯的装饰,其踏步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执行楼梯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其侧面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零星项目的相应子目。

六、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串边(砖)、过门石(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块料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踢脚线按长度计算工程量。水泥砂浆踢脚线计算长度时,不扣除门洞口的长度,洞口侧壁亦不增加。

十、踢脚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地面点缀按点缀数量计算。计算地面铺贴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十二、块料面层拼图案(成品)项目,图案按实际尺寸以面积计算。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项目,按图案外边线以内周边异形块料实贴面积计算。图案外边线是指成品图案所影响的周围规格块料的最大范围。

十三、楼梯石材现场加工,按实际切割长度计算。 十四、防滑条、地面分格嵌条按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五、楼地面面层割缝按实际割缝长度计算。

十六、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石材底面及四个侧面面积之和计算。

十七、楼地面酸洗、打蜡等基(面)层处理项目,按实际处理基(面)层面积计算,楼梯台阶酸洗打蜡项目,按楼梯、台阶的计算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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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墙、柱面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墙、柱饰面,隔断、幕墙,墙、柱面吸音五节。

二、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他不变。

三、如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中掺防水粉等外加剂时,可按设计比例增加外加剂,其他工料不变。 四、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的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五、墙面抹灰的工程量,不扣除各种装饰线条所占面积。“装饰线条”抹灰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展开宽度≤300mm的竖、横线条抹灰,展开宽度>300mm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并入相应墙面计算。

六、镶贴块料面层子目,除定额已注明留缝宽度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按密缝编制。若设计留缝宽度与定额不同时,其相应项目的块料和勾缝砂浆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七、粘贴瓷质外墙砖子目,定额按三种不同灰缝宽度分别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宽度>20mm时,应调整定额中瓷质外墙砖和勾缝砂浆(1:1.5水泥砂浆)或填缝剂的用量,其他不变。瓷质外墙砖的损耗率为3%。

八、块料镶贴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

九、镶贴块料高度>300mm时,按墙面、墙裙项目套用;高度≤300mm按踢脚线项目套用。 十、墙柱面抹灰、镶贴块料面层等均未包括墙面专用界面剂做法,如设计有要求时,按定额“第十四章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十一、粘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的砂浆种类、配合比、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砂浆损耗率2.5%。

十二、挂贴块料面层子目,定额中包括了块料面层的灌缝砂浆(均为50mm厚),其砂浆种类、配合比,可按定额相应规定换算;其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调整砂浆用量,其他不变。 十三、阴、阳角墙面砖45°角对缝,包括面砖、瓷砖的割角损耗。 十四、饰面面层子目,除另有注明外,均不包含木龙骨、基层。

十五、墙、柱饰面中的软包子目是综合项目,包括龙骨、基层、面层等内容,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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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墙、柱饰面中的龙骨、基层、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有要求时,按本定额“第十四章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十七、木龙骨基层项目中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十八、基层板上钉铺造型层,定额按不满铺考虑。若在基层板上满铺板时,可套用造型层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85。

十九、墙柱饰面面层的材料不同时,单块面积≤0.03m2的面层材料应单独计算,且不扣除其所占饰面面层的面积。

二十、幕墙所用的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用量不变。 二十一、点支式全玻璃幕墙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线)、挂镜线、单个面积≤0.3m2的空洞以及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侧壁和顶面不增加面积。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内墙抹灰)。 4.柱抹灰按设计断面周长乘以柱抹灰高度以面积计算。 二、外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外墙抹灰的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单个面积>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飘窗凸出外墙面增加的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工程量内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外墙抹灰)。

3.墙面勾缝按设计勾缝墙面的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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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墙、柱面块料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墙柱饰面、隔断、幕墙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墙、柱饰面龙骨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定额龙骨按附墙、附柱考虑,若遇其他情况,按下列规定乘以系数:

(1)设计龙骨外挑时,其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5; (2)设计木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8; (3)设计金属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0。

2.墙饰面基层板、造型层、饰面面层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3.柱饰面基层板、造型层、饰面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4.隔断、间壁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5.幕墙面积按设计图示框外尺寸以外围面积计算。全玻璃幕墙的玻璃肋并入幕墙面积内,点支式全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另行计算,圆弧形玻璃幕墙材料的煨弯费用另行计算。 五、墙面吸音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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