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汇算利器-营改增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变化及特殊事项(近100小项)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汇算利器:营改增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变

化及特殊事项(近100小项)

1.营改增后发票类型

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用到2016年6月30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和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客运发票、门票等. 2.电子发票

(1)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3.营业税发票过渡

营业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上述”特殊情况”是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4.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

(1)”购买方”栏填开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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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为必填项,另”纳税人识别号”有个别地区要求为必填项(比如小陈税务上次去广州出差,要求),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2)”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3)”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4)其他栏次填开要求.”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5.预付卡(购物卡)发票

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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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只能取得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3)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6.银行借款支出和手续费支出发票要求

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借款利息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金融机构利息结算单也暂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手续费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7.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含专票和普票),含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也是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8.发票备注栏必须有的情形

以下四种发票备注栏必须要求,否则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税前扣除和抵扣进项税额

(1)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2)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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