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文本)

第十条 面临的形势

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国务院从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和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将广东列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之一,并于2011年7月批复了《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建设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海洋开发方式正由传统的单项开发向现代的综合开发转变,海洋开发广度正由海岸带、近海向深海拓展,海洋产业正由传统海洋产业为主向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临海产业迈进,海域资源需求将呈现规模大、类型多、增长快的新特征。同时,海洋资源利用水平偏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海洋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广东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瓶颈。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对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加快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探路示范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 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第十一条 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关于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围绕将广东打造成为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

心区、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的集聚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先行区的战略定位,着力建设珠江三角洲海洋经济优化发展区和粤东、粤西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三大海洋经济主体区域,积极构建粤港澳、粤闽、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科学统筹海岸带(含海岛地区)、近海海域、深海海域三大海洋保护开发带,推进形成“三区、三圈、三带”的海洋综合发展新格局。

根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开发与保护的总体布局,按照科学分析、准确定位、综合平衡、合理分区的原则,将广东管理海域划分为大埕湾—柘林湾及周边海域、南澳岛及周边海域、汕头港及周边海域、海门湾—神泉港及周边海域、碣石湾—红海湾及周边海域、大亚湾及周边海域、狮子洋—伶仃洋及周边海域、万山群岛及周边海域、磨刀门—黄茅海及周边海域、广海湾—川山群岛及周边海域、海陵湾及周边海域、博贺湾—水东湾及周边海域、湛江湾及周边海域、琼州海峡—英罗港及周边海域等14个管理区域。

第十二条 大埕湾—柘林湾及周边海域

包括大埕湾、英港、柘林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75千米,海域面积262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农渔业、工业与城镇建设、港口航运。重点推进西澳港区综合开发,建设临港产业集聚区;建设深水网箱基地,加快海水养殖业转型升级;提升滨海旅游业水平。围填海主要分布在西澳岛北部、大旗角海域。加强西澳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开发建设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科学控制柘林湾养殖密度和规模。重点保护大埕湾中华白海豚、尖紫蛤,海山岛海滩岩遗迹,

西澳岛黄嘴白鹭鸟栖息地。

第十三条 南澳岛及周边海域

包括南澳岛至南澎列岛周边海域,海域面积2356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旅游娱乐、农渔业、海洋保护。积极推进南澳省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建设,提升海岛特色旅游水平,重点发展海水增养殖和海洋捕捞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南澳岛西北和西南海域。加强广东南澳岛海域—福建东山岛海域联合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南澎列岛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南澳岛周边海域南方鲎、龙虾以及乌屿候鸟栖息地、“南澳Ⅰ号”古沉船遗址;禁止在南澎列岛领海基点所在岛屿进行开发活动;保障国防安全;完善海岛防护林带建设。

第十四条 汕头港及周边海域

包括东屿湾、莱芜湾、汕头港、广澳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230千米,海域面积2015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旅游娱乐。重点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发展港口航运,打造物流基地,推进高端滨海旅游业发展。围填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带、潮南、达濠等海域。加大海洋污染防控力度;开展牛田洋、榕江、濠江等海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保障韩江口排涝泄洪的畅通;重点保护莱芜中国龙虾和中华白海豚。

第十五条 海门湾—神泉港及周边海域

包括海门湾、靖海港、神泉港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119千米,海域面积1297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工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和旅游娱乐。重点建设惠来临海现代工业集聚区,推进专业化海洋

运输体系和物流中心建设,发展现代海洋渔业、高端滨海旅游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海门湾、神泉等海域。加强惠来临海工业建设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开展海门、神泉、资深等渔港综合整治;重点保护石碑山角领海基点、前詹礁盘生态系统,以及龙虾、海龟、鲎及其栖息地。

第十六条 碣石湾—红海湾及周边海域

包括甲子港、碣石湾、红海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460千米,海域面积6372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农渔业、旅游娱乐、工业与城镇建设。重点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推进红海湾海洋综合旅游区建设,建设汕尾新港区和品清湖滨海新城,集聚发展高端临海产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田尾山、白沙湖、甲子、小漠海域。加强临海工业建设和陆域污染对海洋环境影响防治;开展品清湖综合整治,维护水动力环境和纳潮量;重点保护礁盘生态系统、上升流生态系统和碣石湾海马。

第十七条 大亚湾及周边海域

包括考洲洋、大亚湾、大鹏湾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435千米,海域面积5156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海洋保护、港口航运、旅游娱乐、农渔业。重点建设大亚湾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惠东巽寮海洋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海洋渔业。围填海主要分布在考洲洋、范和港、平海湾、纯洲。加强大亚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限制高污染项目在沿岸布局,严格控制污水及陆源污染物排放。建立统一的污染物排污区,实施深远海排放。加强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大亚湾省级水产资源自然保

护区建设,重点保护针头岩领海基点、海龟及其栖息地、马氏珍珠贝、红树林和珊瑚礁。

第十八条 狮子洋—伶仃洋及周边海域

包括黄埔港、深圳湾、虎门、蕉门、洪奇门、横门及周边海域,海岸线长度480千米,海域面积1973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建设、旅游娱乐。重点推进海洋产业高端要素集聚,壮大海洋交通运输和滨海休闲旅游等优势海洋产业,培育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港口物流和海洋信息服务三大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大新区。围填海主要分布在广州南沙、东莞交椅湾、中山横门、深圳西部、珠海横琴等海域。控制在狮子洋两岸围填海和新建港口码头;加强珠江口生态环境整治,实行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保障珠江口东四门排涝泄洪的通畅;重点保护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淇澳岛红树林、中山海上温泉、广州南沙湿地生态系统、东莞黄唇鱼。

第十九条 万山群岛及周边海域

包括担杆列岛、佳蓬列岛、万山列岛、外伶仃岛、桂山岛及周边海域,海域面积4803平方千米。主要功能为旅游娱乐、港口航运、农渔业。推进万山群岛休闲度假区建设,发展高端海洋旅游业、现代渔业、港口运输业和海上仓储,开发海上风电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围填海主要分布在桂山岛、三角岛、黄茅岛周边海域。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受损海岛的整治修复;保障国防安全;完善海岛防护林带建设;重点保护珊瑚礁、上升流生态系统和佳蓬列岛领海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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