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

除窗的作用外,还可供安全疏散用的出口。

3.18抗爆门

具有承受危险品爆炸产生的空气冲击波整体作用和碎片侵彻局部作用的装甲门。

3.19防护墙(板)

当墙(板)的一面发生爆炸事故时,为了减小爆炸产生的空气冲击波和碎片对墙(板)另一面人员或物品的损伤或破坏,而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墙或钢板墙。

3.20爆炸试验塔

用于炸药的爆炸试验、火工品和引信的起爆试验或弹丸杀伤破片收集试验的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或钢结构试验装置。简称试验塔。

3.21火工品销毁塔

用于对报废的火工品及其起爆药和炸药进行炸毁或烧毁的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或钢结构装置。简称销毁塔。

3.22弹药爆炸威力试验井

用于弹丸或战斗部的爆炸威力试验并进行杀伤破片收集的地下构筑物。简称试验井。

3.23火工品销毁井用于火工品及其起爆药和炸药的废品进行炸毁的地下构筑物。简称销毁井。

3.24碎片

在爆炸时,飞出的爆炸制品、设备、工具、包装物及建(构)筑物的碎块。

3.25危险碎片

系指冲击能量大于79J的飞散碎片。

3.26危险碎片密度

危险碎片不小于1块/55m2时的密度称为危险碎片密度。

4一般要求

4.1危险性建筑危险等级

4.1.1危险性建筑危险等级划分

危险性建筑的危险等级划分为Ax、Bx、Cx、Dx级四级。

Ax级一建(构)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发射药,具有整体爆炸的危险性。

Bx级一建(构)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发射药及其制品,具有局部爆炸和抛射的危险性。

Cx级一建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发射药、固体推进剂、液体火药及其制品,具有剧烈燃烧呈燃烧转爆炸的危险性。

Dx级一建筑物中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存放的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具有局部燃烧或爆炸的可能,但药量很小,没有整体爆炸的危险性。

4.1.2危险性建(构)筑物内的作业

4.1.2.1在Ax级建(构)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

a.奥克托今、黑索今、特屈儿、太安、梯恩梯、黑火药、烟火药和破坏能力相当于或大于这类炸药的其他单质炸药,以及含有这类炸药的混合炸药的研制、加工、试验和拆分;

b.硝化甘油及含有硝化甘油的双基火药、双基推进剂、三基火药组成物的配制;

c.在存放间(库)内,贮存上述炸药或其药柱、药块;

d.在存放间(库)内,贮存单质起爆药或混合起爆药;

e.在存放间(库)内,贮存装填上述炸药的大中口径炮弹、火箭弹、地雷、航空炸弹、战术导弹和制导炮弹;

f.在存放间(库)内,贮存火帽、枪弹底火、雷管、导爆索等火工品;

g.在存放间(库)内,贮存黑火药、烟火药及其制品。

4.1.2.2在Bx级建(构)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

a.弹药、引信及火工品的研制、加工、试验、拆分和销毁过程中,对炸药、起爆药不进行直接加工的作业;

b.对不含硝化甘油推进剂组成物的配制、三基药的捏合、复合推进剂的装配包装作业;

c.对炸药、起爆药进行直接加工的作业;

d.爆炸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品均设在抗爆间室或装甲防护装置内的作业;

e.在工房内,对起爆药进行溶剂、水中作业或湿态作业,而使其危险程度有明显降低的作业;

f.枪弹振动试验、火工品起爆试验、导爆索爆炸试验的作业;

g.在建筑物的暂存间内,起爆药在溶剂或水中贮存或湿态贮存;

h.在工房或存放间(库)内进行较钝感的炸药(如地恩梯)的研制作业或贮存;

i.在存放间(库)内,贮存特种手榴弹、炮弹、制导炮弹、火箭弹及航空炸弹等产品;

j.在存放间(库)内,贮存口径37mm及小于37mm的炮弹、手榴弹、枪榴弹、信号弹和特种枪弹等;

k.在存放间(库)内,贮存底火、传火具、曳光管等火工品及发火件和引信等。

4.1.2.3在Cx级建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

a.发射药、底喷药、液体火药、可燃药筒、半可燃药筒及火箭、火箭弹、战术导弹和制导炮弹的固体推进剂的研制、加工,其过程中具有燃烧或燃烧转爆炸危险性的作业;

b.在危险品存放间(库)内,贮存发射药、底喷药、液体火药、可燃药筒、半可燃药筒、固体推进剂、装填发射药的药管、药包和药筒及装填固体推进剂的火箭发动机等。

4.1.2.4在Dx级建筑物中可进行下列作业:

a.在建筑物内,火药、炸药、烟火药、起爆药、弹药、火工品、引信加工过程中危险性较低或药量很小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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