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校规程最终0101(最新版)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检测装置自校规程

(Ver 1.0)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

编委名单

执笔人: 审 核:(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李 青 郭银霞 郭玉杰 王慎丽 王修平 刘 伟范广宇

马荣昌

褚江涛 王 晶岳万灵

任传哲

- 1 -

前 言

1、按照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的要求,根据集团试验检测设备、仪器的校准情况,本着试验检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试验检测数据的有效化、正确化,确保试验检测装置“性能可靠、保养良好、定期检定、确保准确”的原则,对于无法由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的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根据国家有关计量标准的要求,参考其它同类企业的相关做法,特编写了适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的试验检测装置自校规程。

2、本手册中所使用的检验用仪器:钢板尺(50cm)、游标卡尺(0-300mm)、容量瓶(1000ml)、量筒(10ml、50ml、100ml、250ml、500ml)、李氏比重瓶、秒表、酸式滴定管50 ml、温度计,以上这些均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

3、全集团公司试验检测设备、仪器的自校工作归口集团科技开发公司管理。 4、试验检测设备、仪器的校准必须由集团科技开发公司统一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5、在工地试验室不具备自校条件时,应与科技开发公司联系取得技术支持。 6、在执行本规程时,对未指出或没有明确的将根据实际经验,另行补充,以改进试验检测自校工作。本规程中自校方法是根据仪器使用频率进行排序的。

7、本规程中的自校包含自行校验和自行校准,自行校验是利用测量方法和试运转方式检验试验检测装置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自行校准是在校验的同时,通过调整手段,使得试验检测装置的物理参数和测量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 2 -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