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1 何谓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如硫化氢有毒,可致人死亡,汽油易燃,硝酸有强烈腐蚀性,这些均属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事故回放—— 印度博帕尔事故:1984年,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博帕尔农药厂甲基异氰酸酯泄漏,导致20万人中毒,其中2000人死亡,5万人失明。 2003年12月23日,某钻探公司川钻12队对“罗 开县井喷事故:家 16H”井起钻时,突然发生井喷,来势特别猛烈,富含硫化氢的气体从钻具水眼喷涌而出,导致243人中毒死亡。

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将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3 看图识危险

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标志,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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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必须了解的几个概念

4.1 编号

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每种危险化学品都有3个编号:

危险货物编号 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给出的全国统一编号。如硫化氢的危险货物编号为21006。

UN编号 是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对危险货物制订的编号,如硫化氢为1053。 CAS号 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该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如硫化氢的编号为7783-06-4,苯的编号为71-43-2。一种化学物质往往有多个名称,而CAS号是某种物质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可用来判定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的信息。 4.2 相对密度

相对密度是指物质的密度与参考物质的密度在规定的条件下之比。一般危险化学品是气体、蒸气时,以空气=1为标准,如一氧化碳为0.97,氯气为2.45;危险化学品是液体或液化气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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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1为标准,如液氯为1.47,苯为0.8787,乙酸为1.05。

危险化学品有了相对密度这个指标,在采取防护措施时可以考虑如何进行。如要把一氧化碳从密闭的房间中排出,由于它的密度比空气小(即它比空气轻),排风口应设在房间的上部;而氯气的密度比空气大(即它比空气重),故排风口应设在房间的底部。苯的密度比水小(即它比水轻),苯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否则苯漂在水面上到处漂流,会扩大火情。 4.3 闪点

又称闪燃点,是衡量可然性液体性质的指标之一。在一定温度下,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液体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在闪点温度,液体蒸发较慢,表面上积累的蒸气遇火瞬间即已燃尽,而新蒸发的蒸气还来不及补充,所以不能持续燃烧。当温度升高至超过闪点一定温度时,液体蒸发出的蒸气在点燃后足以维持持续燃烧,能维持液体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着火点(燃点)。闪点是评价液体化学品燃烧危险性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4.4 自燃温度

可燃物质没有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在空气或氧气中因受热或自身发热,热量蓄积使温度逐渐上升所发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可燃物质不需火源的直接作用就能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温度。 4.5 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指一种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空气中含有可燃气体(如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或蒸气(如乙醇、苯、汽油的蒸气)时,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到火花会引起爆炸。其最低浓度称作爆炸下限;其最高浓度称作爆炸上限。如一氧化碳的爆炸下限为12.5%,爆炸上限为74.2%。

浓度低于或高于此范围都不会发生爆炸。当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虽不会发生爆炸,但却能持续燃烧。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爆炸危险就越大。爆炸极限低,泄漏出少量的气体就能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引起爆炸;爆炸极限高,可燃气体系统中混入少量空气或氧气就具有了爆炸的条件。

5 危险化学品有哪些危害

化学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燃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 5.1 燃爆危害

燃爆危害是指化学品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害程度。石油化工行业由于生产中使用的原料、中间产品及产品多为易燃、易爆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了解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害,对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搞好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1997年6月27日21时,北京东方化工厂操作工开错阀门,将本应卸入B罐的轻 质柴油错误地灌到已经满载石脑油的A罐中,导致大量石脑油溢出,挥发形成可燃性气体,遇 火引起A罐爆炸,并引起乙烯罐的爆炸和整个罐区的大火。事故造成9人死亡,39人受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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