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排查、抽查抽检等方法,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屠宰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2、质量安全事件控制目标

努力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质量安全合格率控制目标

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畜产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100%;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监测合格率100%。

4、农业投入品监管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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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结合送科技下乡、农民知识化培训、项目实施等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知识,对农资经营人员、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进行重点宣传和培训,使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突出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业务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证后监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任务的完成。一是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农产品可追溯;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监管;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3、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体系建设。按照上级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要求,以乡镇农业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大活动期间和主要节假日,加大

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巡查、监测及咨询、培训与技术指导。

4、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1) 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组织调查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对无证经营、借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条件而经营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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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对投入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督促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对禁限用药物要加大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3)强化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推动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监督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状况等信息,建立诚信档案。

5、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测相结合,抽检频率。全年对全县范围内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配送中心、屠宰场、养殖场、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环节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5000批次以上,其中蔬菜农药残留201X批次以上(包括水果、甜玉米、食用菌等),畜产品瘦肉精、H7N9等2201X批次以上,水产品监测、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环境监测1000批次。

6、 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项制度”建设。一是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制度。引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带动我县蔬菜、粮食、畜产品、水产品等标准化生产。同时,要求全县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必须与推广标准化生产结合起来实施,引进的业主从事农产品生产必须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前提,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定期开展对农民、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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