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信用社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 要】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核心力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进入瓶颈,长期经营上的漏洞与政策制度上的不完善,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进步,对农村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的改制势在必行,这对我国农信社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制;对策

我国农村信用社目前存在一定的问题,作为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应主要为社员服务.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社的贷款利率高于其他商业银行,所以,农信社在这方面没有优势,这对于农信社的经营者而言确实难以把握,所以,信用社改革势在必行。

1.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必然出路

1.1改制是农村信用社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立足的必然选择

入世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同国际市场接轨,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也逐渐受到市场经济影响。随着近年来国家农业相关政策的出台,农村金融市场的广阔天地和巨大的发展潜力逐渐被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甚至是国外商业银行所重视,农村金融的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而长久以来,农村信用社依靠自身网点优势和政策优势独占农村市场,虽然自身有独到的经验,但是由于缺乏竞争,各种问题也相当突出,服务意识淡薄、相关金融产品的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服务环境和质量不高,这些都是众多问题中的突出方面,与其他经过长期发展完善的商业银行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只有通过改制来完善和修正相关问题,才能在发挥自身固有优势的基础上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农村金融的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并得到长久发展。

1.2改制是适应“三农”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进步,我国农村社会有了很大转变。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水平和精神需求也逐步增长,现代化农业生产和现代化农村建设对资金和相关金融配套服务的需求也不断扩大,虽然国家在这些方面有着很大的投入,但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是不可缺少的,它比其他途径更加快速而有力。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作为农民自己的金融机构,与三农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与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在农民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的改制不仅是自身质的飞跃,更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三农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2.农村信用社改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入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要求继续发挥农信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分类指导,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增强资本实力;坚持经营管理重心下沉,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的长期总体稳定,减少行政干预;省联社要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总的来说,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战略要求符合农信社改革现实需要。

2.1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中存在的问题

监管部门提出从2011年起5年内全面完成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现有农合行要全部改制为农商行。但从我国农信社改革历史看,农信社改革一直沿着股份制的方向在进行。因而,相对于产权制度优劣的争论,如何完善现有制度下的治理结构更为重要,如何完善金融结构的治理结构也是危机后讨论和改革的重点。目前在农信社改制组建为农商行需满足的条件中,除需满足资本充足率、拨备率、不良率等监管指标外,监管部门对股权结构也有明确规定。之所以对股权结构采取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借鉴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经验,通过提高法人股的持股比例来解决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从而有利于农信社建立起真正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2.2对省联社“淡出行政职能、强化服务职能”存在的争议

当前对于省联社行政职能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管人”,一方面,基层社的高管选聘虽然由省组织部门和省联社联合提名,基层社股东大会选举,但实际操作中由于采取等额或较小差额比例选举,导致基层社话语权较小;另一方面,省联社是由基层社入股成立的,但省联社的高管是由省委组织部任命或等额选举产生,基层社对省联社高管选举同样没有话语权。二是管“财”,即基层社大额财务开支需省联社审批。包括购置车辆、购买办公楼、网点设定装修等费用支出。三是管“大额贷款”。基层社一定额度以上的大额贷款都需向省联社报批。当前改革中,对省联社哪些职能应淡出、以及如何淡出仍存在较大争议。

2.3关于在改革中保持农信社体系完整的重要性

目前,省联社与基层社在管理机制、业务流程、后台建设等方面已形成一个较为完整行业体系,而从改革成效来看,这一体系也是适应农信社行业发展需要的。而在新一轮改革中,如果忽略体系完整的重要性,则有可能产生新的问题甚至风险。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的长期总体稳定,这一判断是符合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阶段和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目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农村经济仍以分散的、小农生产形式为主;同时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户金融需求开始多元化,除用于农业生产以外,消费贷款、住房贷款、创业贷款、商业贷款等金融需求开始增加。对于分散的、多元化的、小额的金融需求,小型金融机构更具有灵活、快捷的优势。

3.对策建议

3.1由县级政府牵头成立强有力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协调机构,具体负责辖内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

政府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总调节人。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需要深入研究,多方面推进。落实优惠政策的主要单位有国地税、财政、工商;改革方案的支持单位有县直各有关部门;参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全过程的单位有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这些单位多属于垂直管理性质,要想使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形成合力,就必须加强县级人民政府的督导作用。因此,必须成立强有力的县级农村信用社改革协调机构,扎扎实实地履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协调职能。

3.2明确分工,明晰成员单位在改革中的职责划分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优惠政策较多,涉及的单位和部门众多,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是落实各成员单位支持信用社改革的具体职责。职责不落实,改革就不协调,优惠政策就难落实,也就难以实现农村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的目标。必须建立横向联系、纵向审批、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切实支持辖内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工作。

3.3多方协调联动,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要积极扶持,不要干预农村信用社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在资金扶持方面,要积极引导各类涉农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等存入农村信用社;在减免有关税费方面,凡是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能决定减免农村信用社相关税费的项目要尽最大可能予以保障;积极协调公检法司等多方力量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要优化环境,不要把信用社当成自己的第二财政。要防范风险,切忌插手农村信用社的人事安排。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认真履职,全力配合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落实好国家的优惠政策,不为部门利益使国家优惠政策打折扣;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制定好配套措施,不为以往的改革思路限制;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不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设置障碍。

信用社是农村市场经济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 中的阶段性必然产物,现阶段信用社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信用社的功能作用、服务水平以及政策给予支持与扶持,使其得以完善,对于稳定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振宇.农村信用社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金融界网》,2011-08-23.

[2]当前农信社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社科院农村所,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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