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渣土运输合同

建筑渣土运输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元/吨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经测算,暂定渣土量为 吨,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按吨计算,每吨单价为 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提供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和购买相应的保险,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的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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