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农村积存垃圾的通知
为尽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治理机制,改善农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全面贯彻《文登市2011-2012年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农村积存垃圾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11年5月6日至12日,利用一周时间,集中清理农村积存垃圾。
二、组织实施
各镇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办主持,各部门协调配合,以辖区自然村为单位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集中清理积存垃圾。5月12日后,市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对农村积存垃圾集中清理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主要任务和清理范围
1.集中清理辖区内原生活垃圾场和各村小型垃圾填埋场,确保垃圾不外露、不污染。
2.清理辖区内各条道路两侧,特别是结合部地区积存的垃圾、杂土,对脏乱死角进行全力清整,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保证道路干净整洁。
3.清理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的积存、漂浮垃圾,保持水体清澈、畅通。
4.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点、土垃圾箱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孽生地,改善了人居环境。
5.清理景观绿地、林地内和田间地头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和枯树残枝。
6.彻底清除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市场垃圾在露天堆放。
四、清运处理方式
1.清理的生活垃圾有条件的要集中运送到各镇垃圾中转站,由市环卫处运送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确实运输不便的可就地挖坑填埋,严禁焚烧。
2.建筑垃圾就地填埋或用于回填建筑工地。
3、塑料袋、地膜等白色污染物集中回收,运输到各镇垃圾中转站实行妥善处理,严禁露天堆放焚烧,污染环境。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办要迅速行动,抓紧落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做到村旁、路旁、宅旁、河旁等无垃圾,镇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2.突出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村居社区、道路沿线、河道沟渠等重点区域,突出卫生死角、堆积垃圾、白色污染
等重点问题,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全面、深入发动,打一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歼灭战” ,彻底消除乡村环境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力争在短期内迅速改善乡村环境卫生面貌。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