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作品应该被翻拍 四辩稿

尊敬的评委主席、反方辩友:

大家好!

我方认为成功的作品应该被翻拍。总结此场辩论,虽然我方多次提醒,反方辩友还是犯了以下几个错误:

第一.对方辩友提到,翻拍出的影视剧肆意篡改原著,不利于还原真正的作品。我方认为,首先,翻拍的确要遵循忠实原著、注重审美和适度创新的原则,大多数翻拍作品都是以原著为基础的,如果过于脱离就不能称之为翻拍,而是恶搞戏说了。回想我们何时用过“忠实原著”来衡量《大话西游》呢?其次,翻拍本身就应该具有创造性,有自己独立的生命,绝不是一种复制。艺术家之所以要翻拍,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情感、思考、感悟要表达。真正有内涵的翻拍作品,即使由于编导的理解不同、特效拍摄技术不够成熟等原因,导致了情节的大幅改动,不是依然能诞生好的作品吗?

第二.关于翻拍作品“炒冷饭”、不出新的现象,我方已经予以否认了。合理修改情节、加入个人理解难道不算创新?明显与对方辩友刚才提到的观点矛盾,在此不过多解释。

第三.对方辩友说成功作品已经是一个经典,经典不可超越,并且对新四大名著的翻拍狂轰烂炸。要知道,老版的电视剧也是翻拍了原著啊,它依然被称为了经典不是吗?广电叫停翻拍名著,其实是为了避免同题材影视剧过于泛滥。我方观点是,经典只有经过不断地改编和创作才能焕发出持久光泽,不同年龄段的观众铭记的经典只是属于他们那个年代的记忆。翻拍的目的也不是超越,而是让人们在不同时期的思想潮流下都能关注那些成功作品,让站在新视角进行的每一次翻拍,都能唤起观众新一轮的视觉体验。

第四.对方辩友质疑翻拍的效果。有些翻拍作品骂声不断,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导演编剧的个人观念过于浓重,可能是因为研究不深入,也可能是观众的思维定势。我方认为,这都是个别现象,是出现在拍摄环节的问题,决不能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了翻拍的应该性。难道老版就是完美无缺的么?它同样也有不合时代的思想局限性,也有技术缺失的遗憾,在大众审美和科技手段飞速进步的今天,我们就完全可以用翻拍来弥补这个不足。

第五.翻拍不是只局限于重拍影视剧,还可以是把文学作品搬上荧屏。面对海量信息的我们,对文字阅读已经力不从心,无疑,电视电影拥有表现力强、受众面广的优势,更容易被我们接受。同时,通过翻拍作品,我们对原著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阅读的兴趣也就激发出来了,这使得成功的作品被推广,文化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总而言之,我方坚持认为应该翻拍成功作品。它的意义在于发扬文化精神、丰富思想生活、提高对成功作品的阅读兴趣。成功的作品无论古老还是年轻,换上新装重新登场都会更合我们的胃口,让我们倍感亲切。翻拍改进的是表现手法,不变的是原著中的思想精髓。我们允许影视创作者从不同视

角理解原作、塑造原作、翻拍原作,好比文学流派的百家争鸣,我们同样需要影视文化的创新与繁荣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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