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木构架几种形式:
1.抬梁式: 梁柱结构体系,多用于官式建筑和北方民间建筑,用材较大,可以取得较大的空间跨度,空间相对灵活,但是对材料要求比较高,耗材较多。重要建筑则用斗拱承载出挑。 2..穿斗式构架:柱距较密,柱径较细的落地柱与短柱直接承檩,柱间不施梁而用若干穿枋联系,并以挑枋承托出檐。在我国南方使用普遍,优点是用料较小,山面抗风性能好;缺点是室内柱密而空间不开阔。
3.井干式构架:将木材层层相叠,既是围护结构,又是承重结构。 4.大木作:木构建筑骨干结构部分的加工制作,由竖向支重部分的柱子和横向支承部分的梁.枋.懔 .椽等构件组成。同时它又是木建筑比例尺度和形体的重要决定因素有大式(有斗拱)和小式(无斗拱)之分。
5.小木作:清代称装修,木构建筑次要结构的加工制作。由门窗、室内隔断、神龛、天花以及家具、匾联等组成,一般为可移动折装的器件。
6.大木大式建筑和大木小式建筑:在官式建筑的构筑形制上,区分为大木大式建筑和大木小式建筑。大式建筑主要用于坛庙、宫殿、苑囿、陵墓、城楼、府第、衙署和官修寺庙等组群的主要殿屋,属于高等级建筑。小式建筑主要用于民宅、店肆等民间建筑和重要组群中的辅助用房,属于低等次建筑.
平面形式:
7.间:四柱之间的空间或两榀梁架之间的空间, 若两排柱子很近则其中间部分称之为出廊。 8. 金厢斗底槽:宋《营造法式》称内外槽,由一圈内柱和一圈外柱组成的柱网。是唐代宫殿佛寺的主殿惯用于庄重的活动场所。如山西五台山佛光寺东大殿。
9.双槽:以内柱将平面划分为大小不等的三部分,其进深为三间,宋《营造法式》中称为双槽。
10.分心槽:宋《营造法式》称分心斗底槽,在门房建筑中以一系列中柱将平面等分。其进深为两间。它与前后槽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内槽置于平面正中,一个则偏重于一边。实例如辽代天津蓟县独乐寺的山门。
11.副阶:宋代也称副阶周匝,清代称廊子,主体建筑周围环绕一圈回廊。一般应用于较隆的建筑,如殿、阁、塔等个体建筑上,如应县佛宫寺木塔的副阶。副阶约在早商时便出现后一直盛行。
古建构件专业术语:
13.开间(面阔):木构建筑正面两檐柱间的 水平距离,各开间之和为“通面阔”中间一间为“明间”左右侧为“次间”再外为“梢间”,最外的称为“尽间”,九间以上增加次间的间数。
14.步(架):屋架上的 “檩”与檩中心线面的水平距离为步,各步的距离的总和与侧面各开间宽度总和为“通进深”,若有斗拱,则按照前后挑檐檩中心线间水平距离计算。 15.举势:屋面坡度。 16.举架(举折):举,是屋架的高度,常按建筑的进深与屋面材料而定。折,是计算屋架举高时,由于各檩升高的幅度不一致,求得的屋面横断面的坡度不是一根直线,而是若干折线组成。
17.举折(宋):先按照房屋进深,定屋面坡度,将脊傅“举”到额定的高度,然后从上而下,逐架“折”下来,求得各架傅的高度,形成曲线和曲面。
18.举架(清):从最下一架起,先用比较缓和的坡度,向上逐架增加斜坡的陡峭度。因此,最后“举”到多高,仿佛是“偶然”的结果。
19.升起:宋,辽建筑的檐柱由当心间向两端升高,因此檐口呈一条缓和的曲线。
20.侧脚:为了使建筑有较好的稳定性,宋代建筑规定外檐柱在前后檐向内倾斜住高的千分之十,在两山向内倾斜柱高的千分之八,而角柱在两个方向都倾斜。
21.叉手:从平梁的梁头至脊槫(脊檩)间斜置的木件,是用来扶持脊槫的斜撑。明清被拆掉了,改用脊瓜柱。(平梁:抬梁式构架中最上一层的梁)
22.托脚:下一层梁的梁头和槫(檩)间斜置的木件。它主要起扶持檩的作用,清式建筑中没有这个构件。
斗拱:
23.斗拱:中国古建筑中用以连结柱、梁、桁、枋的一种独特构件。斗拱是我国木构架建筑特有的结构构件,由方形的斗升和矩形的拱以及斜的昂组成。在结构上挑出承重,并将屋面的大面积荷载传到柱上。 斗拱的作用:
①增加承托的作用。②增加挤压面(原始作用)。③支撑跳檐檩,以上两点是斗拱的最基本的功能。④防雨,早期用夯土 墙,怕雨水,但挑檐长度有限,只好再置一檩,以增其长。⑤抗震,纯靠榫(音损sun)卯结构,在外力不大时是刚性的,外力大时是可活动的,抵消了地震所产生的能量。⑥装饰作用。⑦等级标志,明清结构作用已渐消失,成了纯粹的装饰,等级的标志。⑧模数作用。斗拱一般使用在高级的官式建筑上,大体分为外檐斗拱和内檐两类.从具体部位分为柱头斗拱,柱间斗拱,转角斗拱。 24.铺作:斗拱的出跳,1跳=4铺作。 25.计心造:在一跳上置横拱的做法。 26偷心造:在一跳上不置横拱的做法。
27.平身科:柱与柱之间的斗拱,清代称平身科,既为宋代的补间铺作.没有梁架在其上,没有受力.
28.角科:角柱上的斗拱,清代称角科,宋代称转角铺作.
29.柱头科:一般柱子上的斗拱,清称柱头科.宋称柱头铺作.承托梁,受力斗拱.
30斗拱的出跳:出跳的轴线到中轴线的距离为一跳,一般前后各出一跳。出一跳---四铺作;出两跳---五铺作;出三跳---六铺作;出四跳---七铺作;出五跳---八铺作(据宋《营造法式》) 31.昂:式斗拱中斜置的构件,起杠杆作用。由 上下昂之分。以下昂使用为多,上昂用于室内,平坐斗拱或斗拱里跳之上。
32.下昂:斗拱中斜置的构件,起杠杆作用.华拱以下,向外斜下方伸出者,出栌斗左右的第一层横拱。
33.双杪双下昂:双杪即出两个华拱,双下昂即设两个下昂(元代以后柱头铺作不用昂,至清代,带下昂的平身科又转化为溜金斗拱的做法,原来斜昂的结构作用丧失殆尽)。 34.栌斗:斗拱的最下层,重量集中处最大的拱。
35.斗口:坐斗正面的槽口叫斗口,在清代作为衡量建筑尺度的标准,即清代模数制。 36.华拱:宋式的一种拱的名称,垂直于立面,向内外挑出的拱。
37.耍头:最上一层拱或昂之上,与令拱相交而向外伸出如蚂蚱头状者。 38.卷杀:对木构件曲线轮廓的一种加工方法.
39.抄:清式称翘,即向外出挑的拱,斗拱中每挑出一层称为一抄,故挑出一层的拱称为单
翘,两层的称双抄(清式称双翘)三层的称三抄但较少见(清式建筑基本上不见)。
40.朵:宋式对由斗拱.昂.枋等主要部分组成的一组斗拱的整体单位的称谓,清式称“攒”。如柱间有五组斗拱,便称“补间铺作五朵”清式则称“平身科五攒”。 41.跳:翘或昂自坐斗出跳的 跳数,出一跳叫三踩(四铺作),出两跳叫五踩(五铺作)一般建筑(牌楼除外)不过九踩(七铺作)
柱:
42.叠梁式:又称抬梁式或梁柱式,是中国古木构架基本形式之一。
43.叉柱造:将上层檐柱底部十字开口,插在平座柱上的斗拱内,而平座柱又插在下檐柱斗拱上,但向内退半柱径.
44.移柱法:宋辽元金,常将若干内柱移位,或减少部分内柱(减柱法)
栿,桁,檩:
45.额枋(阑额):柱子上端联系与承重的构件。有时两根叠用,上面的清谓之大额枋,下面的叫小额枋(由额),二者用垫板(额垫板)传于内柱间的叫内额,位于地脚处的叫地袱. 46.平板枋:(普柏枋)位于阑额之上,是承托斗拱的部件
47.雀替:是置于梁枋下与柱子相交的短木,可以缩短梁枋的净跨距离。可以用于柱间的花牙子下,称为花牙子雀替,在建筑末端,由于开间较窄自两侧柱挑出的雀替常联为一体叫骑马雀替。雀替可用于柱间的挂落下,成为纯装饰构件
48.坐斗:位于一组斗拱最下的 构件称为坐斗(大斗,宋为栌斗)有时也可以单独使用。
49.金桁:又称檩子,宋式称平椽,是在脊桁与正心桁间各桁的统称。金桁由于在构架中的位置的不同,又有不同的称谓。位置靠上的称上金桁(宋式称上平椽)靠中间的称为中金桁(宋式称中平椽)位置靠下的称上金桁(宋式称下平椽)。
50.四椽栿:相当于明清的五架梁,承传五个檩的力,长(四步架)四架椽。 51.明栿:平闇(音暗an)(室内吊顶或天花板的一种)以下,或砌上明造,即设有吊顶的室内中,露明可见的栿(梁).其做工精致细腻,力求美观。
52.草栿:在平闇、平棊(音其qi)上看不见的栿,由于看不见,所以制造粗略,未经任何艺术加工,制作潦草,故称之为草栿。
装修(顶棚,小木作):
53.装修:宋代称小木作指装修,装修为外檐装修和内檐装修两类。①外檐装修指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分隔物,门,窗栏杆等。②内檐装修指内部空间和内部空间的隔断,如罩,博古架,天花板等。③装修多元功能: a.流通与防护的双向功能b.组织室内空间的基本手段c.性格的渲染要素.装修的特点是作承重构件,有很强的装饰性.但不同于装饰。 54.砌上明造:即不带顶棚,将"上架"的梁,枋,檩,椽都暴露于室内,这样就把屋顶层的内部空间并入内里空间,使室内大为高敞,清称露明。
55.平闇:为了不露出建筑梁架,常在梁下用天花枋组成木框,框内放置密且小的方格。 56.平棊:是在木框间放较大的木板,板下施彩绘或贴以有彩图案的纸,这种形式在宋代叫后代应用较广。
57.山节藻棁:出自《论语》据张从文注《四库全书》为“山形斗拱.雕花草粱柱”,亦即“房子上雕有山形的斗拱和画着花草的墚柱”。又据刘敦桢主编《中国古代建筑史》称“节是斗拱,棁是爪柱”由此证明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抬梁式木构建筑。 58.藻井:高级的天花,一般用在殿堂明间的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