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中央电大本科《金融法规》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年7月中央电大本科《金融法规》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1049 课程代码:00949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金融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50%);终考:(纸考、比例50%) 一、单项选择题

1.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C)。 A.金融业 B.金融市场 C.金融工具 D..金融体系 2.票面残缺不超过1/5的人民币(A)。 A.可全额兑换 B.可兑换4/5 C.可半数兑换 D.不予兑换

3.利用涂改、粘贴、拼接等手段无中生有或者以小变大的非法改变货币的外形或面额的犯罪行为定为(C)。

A.变造票据罪 B.伪造票据罪 C.变造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 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由(B)任免。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主席 C.委员长 D.全国人大常委会 5.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C)。 A.企业法人 B.社会团体 C.行政监管部门 D.行业协会

6.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A)。 A.8% B.5% C.10% D.13%

7.支票的持票人应当在自出票日起(B)日内提示付款。 A.15 B.10 C.20 D.30

8.下列财产中可作为信托财产使用的是(D)。 A.麻醉品 B.放射物品 C.国家级文物 D.软件版权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证券法原则的一项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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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B.利益均衡原则

C.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原则 D.合法性原则

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财产保险的是(D)。 A.货物运输保险 B.工程保险 C.责任保险 D.生存保险 二、多项选择题

11.金融业的作用主要有(ABD)。 A.中介作用 B.调节作用 C.转换作用 D.服务作用 12.人民币的形式,主要包括(AB)。 A.银行券 B.存款通货 C.纪念币 D.信用卡

13.(ABCD)等行为是违反保护人民币图样的法律规定的行为。 A.印制代币票券 B.使用人民币制作商品 C.使用人民币作为祭拜物品 D.使用人民币装饰工艺品

14.中国人民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有(ABC)。 A.存款准备金 B.再贴现政策 C.公开市场业务 D.商业银行利率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调整的对象有(ABC)。 A.银行业金融机构 B.非银行金融机构 C.驻外银行业机构 D.中国人民银行 16.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是(ABC)。 A.负债业务 B.资产业务 C.中间业务 D.贷款业务

17.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限制的情形有(ABC)。 A.税收 B.继承 C.赠与 D.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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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ABCD)。 A.主债权 B.利息 C.违约金 D.损害赔偿金

19.我国信托法规定的信托设立形式有(ABD)。 A.书面合同 B.遗嘱

C.默示方式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下列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有(ABCD)。 A.证券经纪业务 B.证券自营业务

C.证券承销业务 D.经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 三、判断题

21.金融工具的信用等级越高,流动性越强,其变现能力也越强。(对) 22. 100美元等于631. 35元人民币,这是间接标价法。(错)

23.犯罪嫌疑人本身不具备资金贷款能力,但是利用其他条件,将自己置身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利用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较低利率的借款,加收一定的利率后转贷给他人,非法谋取信贷资金利息差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错) 24.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不是企业法人。(对)

25.设立商业银行总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应在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其设立。(错)

26.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错)

27.票据法相对于民法而言是特别法,在处理票据法律关系中,应当优先适用票据法的规定。(对)

28.当受托人发生债务危机或破产时,债权人可主张对信托财产采取强制行为。(错) 2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其实指的是同一回事。(错)

30.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公司不得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公司不得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对) 四、案例分析题 31.

北京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B观光农业有限公司)出具现金支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9000元,兑付银行为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出票日期为2008年11月8日,收款人为本单位,用途为备用金差旅。之后B公司将该现金支票转让给公司职员甲,以支付其工资,2008年11月17日,甲向银行请求付款时,该行对票据进行验证及核对后告知甲,B公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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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无钱,无法兑付。甲因无法实现票据权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B公司立即清偿甲49000元;2.诉讼费由B公司承担。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出具的现金支票是什么性质? (2)甲是否享有该支票的票据权利? 参考答案:

(1)属空头支票。依据《票据法》第87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2)甲不能享有该票据上的权利。该票据为现金支票,依据《票据法》第82条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27条的规定“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现金,不得背书转让。本案中的现金支票票面上已写明收款人为本单位,用途为备用金差旅费,该张支票的票据权利只能由本单位行使,甲不能享有该票据上的权利。 32.

李某为某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在向客户王某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李某的投资建议都十分精准,为王某多次获取了利润或者避免了损失,王某因此对李某的能力十分赞赏,遂决定委托李某进行证券投资。双方约定如果有亏损,李某承担全部风险;如果有盈利,李某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报酬。王某遂将50万元交付于李某,但随后股市转熊,李某受托的投资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亏损。 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的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2)本案中投资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

(1)证券投资服务机构在证券市场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服务客户提供最佳方案。如果允许其从业人员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可能会引发咨询业务和经纪业务混合操作的弊端,进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并危害市场。因此,我国《证券法》第171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本案中,李某作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王某委托,代理其从事证券买卖。因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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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接受客户王某委托,代理其从事证券买卖并约定投资分红,因此违反了《证券法》第171条的规定,对于投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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