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试论提升保险业诚实守信的对策
作者:薛菲
来源:《中国经贸》2015年第03期
【摘 要】本文分析当前保险业确实存在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以及保险合同纠纷较多等不诚实守信的问题,指出保险业必须按照中国保监会提出的守信用的要求和法规的约束,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信守承诺、讲求信誉,向全社会和广大客户提供诚实守信和优质高效的全流程服务。
【关键词】 保险业;提升;诚实守信;对策
2013年3月,中国保监会向全社会发布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其中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为“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是保险业持续发展的思想基础,既是对保险发展实践的高度概括和凝练,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期待和要求,体现了全行业的精神文化追求,是全行业的共同意志和行动指南,具有推动行业改革发展、规范约束行为、提供精神动力的作用。 一、保险业不守信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险业整体的信用程度不高。众多保险公司在经营指导思想上“重展业、轻理赔;重保费、轻管理”,部分寿险公司存在分红和万能险展业中的误导,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理赔难和保险纠纷高发等问题,这些问题和行为严重破坏了保险业的信誉,使社会对保险业的信任度不高。
二是保险公司之间的违规行为和恶性竞争屡禁不止。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等恶性竞争问题非常突出,保险业内部相互诋毁现象比较严重,行业内部自毁长城的现象,给社会造成保险业内部比较混乱的印象。
三是部分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严重缺失。部分业务人员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特别是部分保险营销员对外误导客户,对内欺瞒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而社会大众不知道是营销员个人行为产生的误导,只是认为是保险公司甚至是保险业的信用问题。 二、保险业需要反思的问题
一是如何解读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公司更多地把保险合同等同于普通的经济合同,殊不知作为个体的被保险人面对可以说是“庞然大物”的保险公司,这种合同关系的本质是不平等的。因此各国保险法均要求侧重保护被保险人,保险业需要重新认识并解读保险合同的平等问题,因为只有让被保险人真正感受到平等才是保险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二是如何对待保险合同纠纷。保险的特征决定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纠纷,导致纠纷的原因往往是由于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缺乏了解和理解。但问题的背后却是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宣传、解释和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的。
三是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险业要比其他任何行业更要重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只有让广大客户认为他们的利益是绝对有保护的,才会放心并积极地投保。所以要重视被保险人的纠纷解决途径问题,关键是要有一个有效的解决和疏导机制,而这个机制必须是简易和便捷的,是低成本和易执行的。
四是需要培育一种共同维护行业形象的氛围。如果我们能够真正理解信誉和形象对于行业的意义,就应当加倍珍惜并维护行业的形象。部分从业人员往往觉得行业的信誉和形象与自己相距遥远。殊不知,行业的信誉和形象就在每一个从业人员心里和手中,要树立“行业形象,人人有责”的文化。
三、保险业自身一定要做到诚实守信
守信用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存之本,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保险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保险业必须以最高的诚信标准要求自己,信守承诺、讲求信誉,向客户提供诚信服务,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才能赢得社会的信赖支持,才能又好又快发展。
保险信用体系有其独特性,表现在保险业经营的独立性较强、信息不对称及合同不履行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保险人一方,而引起保险市场不规范的原因主要在行业内部。因此,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是保险公司本身必须真抓实建。
一是思想上要重视。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以及建设保险信用体系的意义,学习信用及保险信用的基本概念,明确保险信用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明确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以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自觉成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的参与者。
二是文化上要认同。营造保险业信用文化,形成诚实守信的环境氛围,从而影响员工价值取向。企业是树,文化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信用在企业文化中占有核心地位。保险公司应培育诚信理念,使诚实守信的伦理精神渗透到每位员工的意识中,营造讲信用、守信用、重信用的环境,使信用意识逐渐成为员工的一种自觉行动。
三是管理上要落实。不断加大管理和约束力度,落实各项信用管理措施。保险公司要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中强调把信用制度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形成强大的信用约束机制,要建立建立信用监督机制,对违反制度,有失信行为的员工实施惩罚。以信用指标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来约束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通过约束和内控机制的建立,树立诚实守信的保险业形象。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四是强化法规约束。保险公司在从事保险活动时,往往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可能会丧失理性而违背诚信原则,因而依靠市场机制和道德约束难以保证其诚实行为,必须借助于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来确保保险公司诚实守信。保险监管机关要依据保险诚信相关的法规制度,使得任何违反诚信的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都要受到法规的惩罚,严重不诚信者将被淘汰出局,使保险信用体系真正建立在法制的轨道上。 参考文献:
[1]厉以宁.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 [2]王银成.中国保险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3月 作者简介:
薛菲(1964-),女,江苏无锡人,大专,工程师,中国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