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等目录商品税号(2)

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等

来源: 作者: 日期:08-09-02

2008年第65号公告(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等目录商品税号)

根据200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的税目调整情况,经商,对此前下发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署税发〔2002〕81号的附件2)和《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税号对照表》、《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餐料)税号对照表》(2004年第7号公告的附件1、2)中的商品税则号列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2008年版《税则》税目的调整以及上述目录、商品税号对照表所列有关商品的税则号列不够准确等情况,调整了相关商品的税则号列。

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和经批准一律停止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20种商品的税则号列,自2008年9月10日起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三、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于2008年9月10日以前海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次调整前的税则号列已出具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尚在有效期内的,允许继续使用,但不得延期。货物已经征税或免税进口的,税款不予调整。

四、对今后由于《税则》税目调整而造成有关目录中列名商品的税则号列与该商品当年应当适用的税则号列不一致的情况,进口有关目录中的商品,其税则号列应当按照当年版《税则》予以确定。

五、自2008年9月10日起,《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02〕81号)附件2所列《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2004年第7号公告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rar 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不包括餐料)税则号列表.rar 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餐料)税则号列表.rar 二00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1

“成套设备”内含的本附件所列设备,如符合“功能机组”规定的,则按税则第16类类注四和第90章章注三的规定归类,否则,按具体列名分别归类。

注:未列入本目录中的商品,但其他政策法规已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应照章征税。 附件2 9403.8090

9404.1000 9404.1000 9404.2100 9404.2100 9404.2900 9404.2900 9404.3010 9404.3010 9404.3090 9404.3090 9404.9010 9404.9010 9404.9020 9404.9020 9404.9030 9404.9030 9404.9040 9404.9040 9404.9090 9404.9090

19 灯具 9405.1000 9405.1000 9405.2000 9405.2000 9405.3000 9405.3000

附件3

停止减免税的20种商品(餐料)税则号列表 序号 商品名称 2008年版税则号列 一、酒、饮料

1 酒、饮料 税目22.01至22.08项下全部税号2 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蔬菜汁 税目20.09项下全部税号

二、水果

1 各种干、鲜水果及坚果 第八章全部税号

2 用各种方法制作或保藏的水果、蔬菜 税目20.01至20.08项下全部税号 三、调味品

1 人造黄油等 税目15.17项下全部税号 2 汤料及其制品 税号2104.1000

3 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芥子粉及其调制品 税目21.03项下全部税号

4 胡椒、辣椒粉、肉桂、丁香、肉豆蔻、八角茴香、咖喱等调味香料 税目09.04至09.10项下全部税号

5 天然蜂蜜 税号0409.0000 6 醋 税号2209.0000 四、水产品、肉禽蛋菜

1 肉及食用杂碎 第二章全部税号

2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等 第三章全部税号 3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七章全部税号 4 肉、鱼、甲壳动物等制品 第十六章全部税号 5 带壳禽蛋等 税目04.07项下全部税号 6 去壳禽蛋及蛋黄等 税目04.08项下全部税号 7 燕窝等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税目04.10项下全部税号 8 蔬菜制品及其罐头 税目20.01至20.08项下全部税号 五、乳制品

1 乳、奶油、乳精黄油等各种乳制品 税目04.01至04.06项下全部税号 2 冰淇淋及其制品 税号2105.0000

3 浓缩蛋白质及人造蛋白物质 税号2106.1000

4 其他以黄油或其他乳脂、乳油为基料的制品 税号2106.9090(不以黄油、乳脂、乳油为基料的制品,不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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