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领衔导师职责

西华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领衔导师职责

(讨论稿)

各硕士点领衔导师,由本专业学术带头人担任,负责主持本硕士点业务工作。应在所属系(所)和研究生处的双重领导下,组织本硕士点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具体开展有关教学、科研以及政治思想教育等各项工作。

一.负责组织本学位点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认真实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主持制订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定本点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及教学大纲。 四.组织开展本硕士点的专业教学、科研工作,协助系总支做好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五.提出本专业每年的招生计划,积极做好生源组织工作。 六.对申报硕士导师人选提出意见,拟订初步名单,送所在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七.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协助院学位评定委员做好授位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九.提出硕士点培养费、实验设备费、建设费等经费的使用计划。 十.协助系(所)做好有关硕士点建设和管理等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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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点所在系(所)研究生工作职责

(讨论稿)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职责:

一.检查本系(所)各硕士点指导教师、任课教师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

二.审定本系(所)各硕士点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三.检查本系(所)各硕士点的教学、科研、教书育人情况。 四.审定本系(所)各硕士点招生计划、目录,以及入学考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复试小组人员名单。

五.负责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生源。 六.负责组织硕士导师任职申报工作。 七.初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九.审核培养费、设备费及建设费使用计划。 十.系总支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抓好学科建设,作好新增硕、博士点的筹建和申报工作。 十二.做好硕士点管理与建设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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