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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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

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变化以及体育运动发展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体育经纪行业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包括职业简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肖林鹏、邵淑月、王笑梅、李豪杰、靳厚忠、刘奕、杨晓晨、朱振伟、胡春旺、毛为民、朱明华;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张剑、倪会忠、张驰、陈蕾、周玉梅、谢朝华、谭建湘、刘勇、刘清早、高松婴,王国源、李振国、张立、翁家忍、刘葆苓、葛峰、杨一民、田志宏、肖红安、刘屯、荆峥、丁涛、王萍;对《标准》提供咨询指导的专家学者主要有:谢琼桓、于善旭、秦椿林、马铁、陆浩、薛静、黄为、张德江、徐斌、刘炜、黄文卉。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天津市体育局、天津体育学院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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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年×月×日起施行。

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

.职 业 概 况

职业名称

体育经纪人。

职业定义

在体育市场中对运动员、活动、组织等进行中介服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

室内、外。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定的识别、策划、沟通、整合、执行的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案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体育经纪人不少于标准学时;二级体育经纪人不少于标准学时;一级体育经纪人不少于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体育经纪人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体育经纪人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体育经纪人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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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年以上或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具有大学体育类各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或上机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一级体育经纪人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在标准教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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