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富阳市场口镇委文件

场委〔2008〕5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

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富委办[2008]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和基本原则 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场口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各村党组织直接组织开展。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条例》有明确规定的按《条例》规定执行;《条例》没有规定的可结合实际,按照简便行事的原则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坚持精干精简、交叉任职的原则。符合社员资格的村民代表可与社员代表交叉任职;社管会成员可与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负责人)原则上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做好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候选人推荐、依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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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新老班子交接等工作。

(四)坚持和谐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依法规范选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

(一)参选社员(户代表)资格的确认。户籍关系在本村,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农民,为村经济合作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员(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选举方式。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场口镇各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采取由户代表投票方式进行,参选户代表数应当为总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选举产生社管会和社监会:

1、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的职数。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的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可分别确定为3~5人。

2、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社管会成员要求选择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员服务,并有一定文化知识、政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担任。社监会成员要求选择公道正派,懂一定会计业务,善于与群众沟通,敢于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担任。社管会成员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10%的要求,由村党组织提名,原则上在已当选的村支两委会班子成员中协商确定;村委会主任原则上不兼任社管会成员。社监会成员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10%的要求由村党组织提名,原则上在社员代表员中推选产生。

3、选举产生社管会和社监会。选举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采取上门投票(流动票箱)的方式,实行一户一票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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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得赞成票超过实到户代表半数高票者当选。如第一轮当选人数不足的,是否进行补选,由村党组织报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补选时以得票超过三分之一高票者当选。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由镇党委、政府下文任命,社长为法定代表人。社监会主任由社监会成员推选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和其他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报帐员不得兼任社监会成员。

4、选举结果的公布与上报。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将新一届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的名单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在下文的同时将成员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备案,并向社员公布。

四、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一)明确职责,健全制度。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新一届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进行内部分工;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修订村经济合作社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搞好培训,提高本领。新的一届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成员承担着今后三年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任,素质要求很高,因此要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尽快地熟悉和掌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管理村级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中共场口镇委员会 场口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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