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安全生产责任书

襄 汾 县 西 郭 大 发 洗 煤 厂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洗煤厂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现依法落实我洗煤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严格执行洗煤厂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

处罚。

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洗煤厂全体员工全部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责任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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