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

通知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我校决定参加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201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凡长江大学在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二、竞赛题型: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初赛、决赛(含听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决赛备有口试题,加设口试地区的分数设置为200分(口试50分)。 三、时间安排:

1、2月25日至3月4日为我校报名时间。由各院(系、部)负责本院学生的报名工作(按A、B、C、D类分开报名),报名费每人30元。

2、3月5日前各院(系、部)将报考学生名册和电子文档(按A、B、C、D类填写)及报名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受理。

3、3月6日实践教学科负责汇总后向省竞赛组织机构呈交参赛名单和报名费。 4、4月14日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考试时间:上午9:00至11:00,考场安排请于4月11日后在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栏中查询,或向所在院(系、部)查询。

5、4月16日至4月19日组织教师阅卷, 评选出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 6、4月21日将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7、5月12日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决赛(考试时间: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表彰形式:

本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全国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参赛学生按竞赛要求抓紧赛前准备,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教务处

201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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