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项目考评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项目生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迈进,建立健全盾构项目的考评奖惩机制,实现盾构项目根据贡献获取报酬的奖励分配制度,优化项目奖金分配,提高项目生产班组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项目对班组的监控考评力度,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盾构项目考评实行量化绩效考核制,即对盾构项目的考核分内容分条目设定分数值,项目部的工作业绩及工作表现由分值体现,分数值的高低决定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的奖金收入额度。
第三条本着服务一线、保障一线的工作原则,本办法的考评采取以掘进班组为基本考核单元,项目其它人员的考评奖励以班组奖励为基数取系数值的考核奖励办法。 第四条掘进班组考评推行日考评与月考评相结合,日考评确定班组的单班奖励金额,月考评确定班组是否靠享受超环奖励(总环数超过项目部进度指标的奖励),月考评同时用于确定项目部不同层级和专业人员的奖励金额。 第二章考评原则、内容与办法
第五条为了实现日产量与月总产量的同步提高,保障项目总生产水平,且避免班组间在配合上出现脱节,采取单班考核与月考核相结合、班组单独考核与项目整体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原则。
第六条班组考核包括基本考核项目和辅助考核项目两部分内容,基本考核项目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设备维修保养四个方面,辅助考核侧重在班组的其它表现,用于月度奖金调整。
第七条基本考核采用量化积分制,班组单班分值计算以具体进度为奖金计算依据,确定单班奖金基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设备等考核分值以百分制设定,其所得分值以百分数乘以进度奖金,即为班组在该考核项目的单班应得奖金。详见附件一《盾构掘进班组盾构 推进日考核表》。
第八条盾构项目施工额外奖励的奖金分配的工期节点划分、掘进环数的起始奖励点和奖金金额等,拟采取的奖励方案为:
1、盾构施工额外奖励节点划分为盾构始发奖励、初始掘进阶段掘进考核奖励、正常掘进阶段掘进奖励、盾构进洞奖励和联络通道完工奖励等。即在盾构掘进过程中,执行掘进奖励办法。在盾构顺利始发完成、盾构平安进洞和联络通道完工等重大关键环节取得阶段性进展后,公司仍将给予奖励。
2、盾构初始掘进阶段的奖励规定:
当盾构环宽为1.2米时,单班以第3环为起始奖励点,第3环奖励200元,第4环奖励300元,第5环以及第5环以上各环均奖励400元。各环所得奖金累加为班组本班奖励。 当盾构环宽为1.5米时,单班以第2.5环为起始奖励点(完成第3环掘进但未拼装界定为2.5环),第2.5环奖励250元,第3环奖励350元,第4环以及第4环以上各环均奖励450元。各环所得奖金累加为班组本班奖励。 完成半环可以按照半环金额奖励。 3、盾构正常掘进阶段的奖励规定:
当盾构环宽为1.2米时,单班以第4环为起始奖励点,第4环奖励200元,第5环奖励300元,第6环以及第6环以上各环均奖励400元。各环所得奖金累加为班组本班奖励。
当盾构环宽为1.5米时,单班以第3环为起始奖励点,第3环奖励150元,第4环奖励250元,第5环奖励350元,第6环以及第6环以上各环均奖励450元。各环所得奖金累加为
班组本班奖励。
完成半环可以按照半环金额奖励。
4、盾构穿越建筑物、铁路、特殊地段等可参照第2、3条制定适宜的奖励制度,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5、盾构项目地面管理人员的奖励系数规定:
地面各层级管理岗位和相关部门的奖励按月度发放,其奖金计算基为掘进班组月度人均奖励数额乘以其岗位系数,各岗位系数取值如下:
项目班子成员、地面设备维修人员奖金系数为0.75~0.8。
项目安全、技术、质量和施工管理等岗位主管奖金系数为0.6。 项目材料、经营、办公室、内业员等岗位人员奖金系数为0.4。 项目综合办班长奖金为掘进班组人员奖金的平均数。
第九条劳务分包人员奖励原则上为掘进班组奖励金额的1/2,奖金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承担,各出资1/2,由总包单位统一发放。如分包单位提出其他奖励办法,可另行研究。 第十条盾构项目奖金分配周期为:掘进班组及劳务分包队分配时间为本班班组完成一个周期的白班和夜班后,立即予以兑现。按照现行的“两白两夜制”或“三白三夜制”将每4天或每6天兑现一次。
盾构项目掘进班组以外各岗位人员奖金按照月度发放。 第十一条掘进班组各项考核工作由专人实施,进度考核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质量考核由项目总工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由项目安全副经理负责,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由项目设备主管负责,坚持即时检查、追溯原因、评定分数,不得延后。项目部也可根据情况由值班经理考核,或采取跟班考核等。考核评分表及时送交办公室专门管理。 第十二条对掘进班组实施单班考核的同时,月度总考核也是重要的指标之一。月度总考核作为一项掘进的辅助考核措施,意在总体完善掘进考核,推动班组管理全面上水平。
1、创建超环奖励制度,推动月度计划的超前完成。项目部将下达月度计划书给掘进班组,对于超额完成生产计划且质量安全达标的班组,将视情况增加一定的奖金。
2、推行班组月度综合考核制度,作为各掘进班组的月度奖金调整和发放的依据。月度考核参照附表二《班组盾构推进月综合考核表》,以及第十三条之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为推进项目施工向健康良性循环发展,形成良好的项目生产与发展势态,在实施基本考核评定的基础上,项目部将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绩效考核。
(一)突出“安全第一”的方针,对在施工中出现工伤和安全险兆事故,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扣减奖金额度。
(二)将班组精神风貌和劳动纪律纳入考核范畴,对出现优秀事迹、精神风貌和劳动纪律好的班组,经项目班子评议,予以单独嘉奖。
(三)鼓励学习,推进学习活动的开展,对取得进步的班组给予加分鼓励,月总环数增加10环~15环、16环~20环、20环以上(环宽1.5米)且无质量问题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为推进技术革新和创新,倡导班组多提合理化建议,掘进班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取得一定效益的,给予单独奖励。
(五)项目部将由物资部门对班组的材料、工具等领用、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以加减分值形式体现在月度奖惩中。因管理不善而损坏、丢失物品,按照原值从奖金中扣除。
(六)班组对劳务用工人员的技术质量、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将在月末由项目主要管理给予评定,并纳入考核。对指挥劳务人员蛮干或盲目施工、违章作业的班组,加从严扣减奖金或单独处罚。
(七)为推进班组机电与土建人员的配合与一体化融合,缩减设备问题的处理与解决时间,项目部将在月末对班组的设备工作综合各部门意见,再次给予考评,适当调整奖励。
(八)班组交接工作涉关质量、安全、设备等诸多方面,属盾构掘进施工重中之重。在掘进考核的基础上,项目部严格要求各掘进班组必须做到“三不上班”和“三不下班”。并认真填写附件三《掘进班组工作交接记录表》,表格由质量员定时收取,送项目经理阅知,将根据班组反映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根据记录表填写完成情况及其上下班实际交接情况,项目部将进行评议,纳入月度奖金评定依据。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奖励办法是针对盾构项目的施工特点而设立,奖励金是保证和推进盾构掘进进度的额外奖励,项目基本奖金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正常发放。 第十五条本奖励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工程的特殊性,项目部可呈递书面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执行调整后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本次办法暂试行,自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