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送变电部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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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送变电部分)

广东天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送变电部分)

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

检查典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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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单位)及有关机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送变电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扩建、改建的变电站工程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首次和变电站土建及电气安装等三个《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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