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经管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4.7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董事长处理。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隐患报告登记表
序号 隐患地点 事故隐患 内 容 拟采取措施建议 报告人 签字 报告接收人签字 报告整改时间 情况 主管: 制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8 安全风险经管制度
1、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
1.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1.2控制措施应包括:
1.2.1经管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经管经验,规范安全经管; 1.2.2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1.2.3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2、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3、风险评估时机及频次
3.1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经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2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 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3.2.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3.2.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2.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3.2.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经管方法时;
3.2.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风险经管的培训
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经管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 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 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 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9 应急经管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做好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2.应急经管原则
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经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经管体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