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书(范本)1教学提纲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下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项目概况:

(1)委托项目名称:农一师六团滨河路商业步行街商铺销售 委托项目地址:新疆农一师六团滨河路 总 面 积:6211.8 m2 销 售 套 数:56套

二、委托期限、方式及责任:

(1)对于农一师六团市场的调研,房产由于规划的影响,销售明朗化,周边的销售群体逐渐看好综合市场,但具体竞争场面整体销售方面表现突出,具消费者属于理智性购房,而造成销售难点,随着经济发展改革,人口不断增长,而着重看好市场的投资,所以不能以规模环境赢得市场,只好用价格来抢夺市场,因此对于六团滨河路商业步行街盘销售方面,我们有以下方案:

(2)甲方委托乙方对“农一师六团滨河路商业步行街”项目进行全程营销。

三、在甲方委托期内乙方必须完成的销售价格及任务:

(1)销售价格: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将 商铺平均售价保持在 元/ m2以上,不得更改。

(2)销售任务分3个阶段进行:

一阶段: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该阶段乙方必须完成 销售任务的 %(按定金户数核算销售任务)或回收现金

万元。

二阶段:自甲方所建“农一师六团滨河路商业步行街”主体全部封顶,该阶段乙方必须完成已小区住宅 %的销售任务,回款达 到 万元(按合同、认购书签定户数核算销售任务)。

三阶段:在甲方新盘预售期,将剩下的销售达到 %以上, 时间计划为 年 月 日。

(3)销售任务可以有5%的浮动。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严格按照销售进度完成销售任务,销售进度如需变动,乙方应提前5日向甲方提交方案,在征得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甲方对乙方销售价格及促销优惠措施的认定:由乙方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在公开销售价格3日前报送甲方,由甲方签字认可后对外销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事关本项目的各类提案、稿件(如策划方案、价格政策、资金实施计划、推广活动、广告设计、新闻等)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确保销售工作顺利实施。

(2)甲方承担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推广、媒体发布、DM(宣传彩页)

投放、公关促销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包装好的售房场所及办公桌椅板凳、售房车和保险及油费、饮水机,提供售房部暖、市内电话(农话)等运行费用,负责提供本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装修标准、入住通知书、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3)乙方按销售进度提供广告策划内容、预算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广告费用甲方承担,但总额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6%。 (4)甲方每月3号按时垫付售房部工作人员上月的工资,工资表由乙方上报,结算乙方佣金提成时扣回垫付的工资。

(5)在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从事本项目销售活动,甲方如在委托期内自行销售本项目,所销金额应计入乙方销售佣金任务。

(6)甲方在乙方的销售机构中安排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财务收款、合同的审核(公积金)银行按揭和产权手续,并负责核算乙方的每笔销售佣金,乙方安排专人配合上述工作。

(7)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办理销售及宣传所需的各种审批手续,如城建占道证、招聘许可证、文艺演出许可证、工商、税务等。

(8)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乙方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进度,乙方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顺延,佣金照提。

【1】甲方未按乙方制定的广告计划投入广告宣传及费用; 【2】如甲方未按时如期完成施工,而造成乙方的销售进度未达成,甲方不逾追究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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