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五局股份公司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

各子公司、直营公司、区域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平,降低项目安全管理成本,控制项目安全管理风险,工程局组织编制了《中国建筑五局股份公司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容,并将深化后的《细则》内容报工程局备案。

本《细则》适用于由中建五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

本《细则》是规范本公司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明确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施工要求,考核各项目经理部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各单位要组织所属单位、项目经理部,认真学习本《细则》则并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组织机构、标准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体系。

本《细则》为工程局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如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抵触,应执行国家、单位所在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向工程局提出修改意见。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专项施工方案

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必要的计算书,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大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项目经理部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公司要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项目经理部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如确实需要改变方案则必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三、安全检查及例会制度

各单位要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并会同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并存留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如遇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

劣天气等,要组织各分包、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施工。

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项目经理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项目经理部都要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各单位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对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五、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施工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警示牌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六、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本人应持证件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应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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