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宗教工作责任状2

宁武县民族宗教工作两级责任状 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宁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宁武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目标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村级信息员队伍。党委、政府把宗教管理工作列入社会综合治理内容,列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进行半年初查、年终考核。积极主动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社会关系的和谐。 二是切实依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制培训,乡(镇)、村干部和信教群众骨干培训面不少于80%,要深入了解摸底调查农村信教民众日常聚会等活动。调解处置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矛盾;协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等部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宗教活动。切实搞好重大节日、庆典大型聚会活动的监管工作;及时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切实巩固乱建寺庙专项整治成果。 三是重视基础工作。年初有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督促村两委班子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台帐,了解清楚辖区内民族和宗教工作基本情况,并针 对不同情况,按照政策法规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认真开展调研工作,积极完成阶段性民族宗教工作任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宁武县人民政府(盖章) 签 字: 宁武县余庄乡人民政府(盖章)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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