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制实施细则
一、目的及意义
推行首件确认制,实现标准化施工;实施过程确认,用数据指导施工。 首件确认制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预防和纠正后续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
1、结构工程:桩基,承台及墩台身(帽),斜拉桥塔柱节段,预制构件,上部结构现浇(预应力梁、板),桥面铺装(试验段),防撞护栏(单幅试验段)。 2、小型结构物:不同结构形式的涵管、通道、排水管道等。
3、路基工程:河塘填筑、软基处理、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工程(试验段)。
4、路面工程:路面铺装(试验段)。
5、防护工程:浆砌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铺砌、坡面防护等。 6、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旋喷、深层搅拌桩、降水。
7、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影响较大的临时结构和附属设备设施,如工程首次使用的模板、支架、运输安装设备设施等。 三、相关文件
公司《程序文件》;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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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小组活动指南》;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9-2005)。 四、管理职责
1、质量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试验(样板)段及过程确认的相关证据。对项目形成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审核并有选择性的在全公司推广。
2、分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质量分析会,制定本单位的改进目标,确定需制作试验(样板)段的施工过程。
3、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过程确认,收集数据,总结工艺要点,形成《施工作业指导书》,完善施工技术交底,组织过程监控。
4、分公司按体系运行要求,结合QC质量管理方法,组织项目部成立QC小组,采用科学的统计技术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五、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每个工程参照附表确定工程需要进行确认(样板引路)的过程,按确认内容和方式制作首件工程(标准),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到该过程隐蔽。
(二)对于工程规模小于300万或者工期小于3个月的工程,可不做首件工程验收,但必须做出样板段,并由分公司质安科检查样板段质量情况,合格后方后后续工程参照样板段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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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桥梁、创优项目每一工序均需做首件工程示范,并报质量技术部验收。 (三)项目部应创造条件形成超前工序(过程),提前完成首件作为样板(标准),《过程确认记录》作为首件认可表单。需要时(重要过程、新技术应用等),施工过程之前在工程范围以外制作样板(标准)。
(四)确定输入因素。根据规定和要求对输入的人、机、料、法、环等资源因素进行鉴定,保证其合格。
1、人员资格的确认。管理人员应具备资格及施工经验;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有效;操作人员须经过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结合实际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等的详细交底。
2、机械、设备的认可和鉴定。主要是对其设备及有关参数进行控制,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材料的鉴定。按要求对原材料、半成品进行进场检验和试验,应对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性质变化进行监控,保证使用合格的材料。
4、方法和程序的确认。根据操作规范要求工艺参数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工艺流程,不允许任何人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5、环境(施工条件)的确认。分析主要影响过程的环境因素,保持过程的稳定状态;主要环境因素变化时,应对造成变化的参数进行调整和更改,变化较大时,必须重新进行过程确认。
6、试验、测量仪器的确认。对试验、测量仪器按要求进行鉴定,并安排专人负责。
(五)再确认。根据不同情况,对已确认的过程应定期进行再确认。基于数据分析、统计技术,按照PDCA循环和QC质量管理的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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