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
果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连政发[2016]127号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12 【实施日期】2016.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决定
(连政发〔2016〕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水平,根据《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连政发〔2015〕130号)要求,经过严格评审,市政府决定对《鲶鱼白介素17家族配体和受体基因的特性及在粘膜免疫中的作用研究》等118项第三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予以表彰,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34项,三等奖69项。
希望获奖者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创造更大业绩。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加强学术研究,为繁荣我市科技事业,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 / 2
附件:第三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获奖名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第三届连云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15项 序号 1 成 果 名 称 申报者 申报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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