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完整版

46.员工接受客户、供应商的宴请、馈赠或好处,又不及时如实上报的,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实行“一票否决”,给予开除处理。

47.员工偷窃财物,或者把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或换取钱财的,一经发现,除追回非法所得外,还将实行“一票否决”,给予开除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员工从事与本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或类似的业务,代理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的,一经发现,除追回非法所得外,还将实行“一票否决”,给予开除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9.员工与第三方串通或勾结,损害公司利益的,一经发现,将实行“一票否决”,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0.员工丢失、损坏公司财物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将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五)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处罚

51.员工泄漏或出卖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所规定的各类商业机密以及经济、技术、管理情报或信息的,除赔偿公司损失外,还将实行“一票否决”,给予开除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员工擅自将个人保管的各类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管理信息提供给他人的,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公司损失外,还将实行“一票否决”给予开除处理。

53.员工打听或传播公司机密的,每次扣减工资500元;性质恶劣的, 还可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也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接触劳动关系。

54.员工因对机要重地的钥匙或个人计算机密码保管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赔偿公司损失,并可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55.员工发现他人有涉密或泄密行为,不制止、不举报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56.员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事故发生时,逃离或躲开事故现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由于员工逃离或躲开事故现场,造成事故抢救的延误或使事故损失加大的,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

解除劳动关系。

57.员工最后离开办公室时,未关好门窗或未切断电源,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扣减工资50元至200元。该员工的直属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58.员工损坏公司消防设施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视情节轻重,扣减工资300元至500元,或行政警告处分。阻塞消防通道或在消防设施区域堆置物品、杂物,可对责任人扣减工资100元至300元。在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59.员工行车、行路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公司将另外再扣减工资300元至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60.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驾驶机动车时,应限速每小时15公里。超速行驶的,将给予每次200元的处罚,不服从管理或态度恶劣的,将加重处罚。

61.员工未能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或将贵重物品带入公司而丢失的,由员工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无理取闹的,公司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2.员工患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又不及时诊治的,公司有权责令其离岗修养,本人不同意或无理取闹的,公司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3.员工接到公司及紧急到岗通知而无故不到岗的,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4.员工不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每发现一次扣减工资100元,当年内累计发现三次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员工因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而发生事故的,将给予记过处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员工违反设备使用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一经发现将扣减工资200元至300元。因违章或冒险作业,造成设备或安全事故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将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管理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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