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家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
中国道家哲学思想是一种中国古代社会科学。道家是中国哲学史上极其重要的学派,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道家哲学以其博大精深的思辨内涵,反对独断的开放胸怀以及古朴恢弘、神奇玄妙的独特魅力,经过几千年的传承繁衍辐射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华民族的思维特征、民族心理、民族性格乃至世界东方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先秦道家主张要顺应社会之道,以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之道就是按照社会的本性处理问题,每个社会成员和组织的存在都是社会之道的体现,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都有其特殊地位和活动之道,它们之间的分工合作是社会之道的必然体现,都有其特殊的社会价值。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和发挥每各社会成员和各个社会组织的价值和作用,让其按照自身自然本性展开各种活动,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稳定,也就是道家的“无为而治”。
道家学说崇尚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身的和谐。而这些,也是我国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只不过由于所处历史时期差异,和谐的价值准绳与具体内容已完全不同了。但道家所悬置的那幅“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的和谐蓝图,仍是我们现代人所期冀和追求的。
“和谐”指的是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出现的状态,标志着 自然界内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的身心之间诸多元素实现均衡、 稳定、有序,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人类活 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历史的、综合的、动态的概念。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正义、发展、公平为特点,包含民 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诸方 面和谐的社会。这种和谐社会既有人类社会理想的共性,也应该有中华民族的特 性。只有把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在中国历史文化和中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才不 至于使和谐社会失去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从和谐思想的源头分析,发展先秦道家关于和谐的理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提供思想文化资源。
一、天人和谐
在老庄思想中,最先追求的是天人的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老庄的天人 和谐思想中,包含了许多的精妙和高远的思想,例如,其中的“天人合一力、“道 法自然\、“知足知止\等同当今世界的生态伦理思想的思路是不谋而合的。当今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构成了人类文明的主线。在人类居住环境日益恶化的过程中,确立生态文明观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无疑对于我们确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发展、平衡与协调的关系十分重要。这种生
1
态文明观不仅反映了人与社会的对话,更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对话,是人类迈向生态文明社会的需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相处、解决好自然资源的保护与适度开发、利用的问题。这是确保自然资源不致枯竭、人类得以永续发展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资源与适度开发、节约使用辩证统一的和谐生态观与均衡发展观。在这方面,道家历来提倡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张,可以帮助我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之道,帮助我们树立有利于人类永续性发展的生态观与发展观。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要充分借鉴先秦道家的上述思想,把促进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未来的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积极地肩负起责任,自觉地调整行为,力求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通过相互依赖、互惠互补,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既改造自然,又不破坏自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目标。全面、长远地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逐步提高生活质量,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社会和谐
关于社会和谐,则是道家学说的论述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与国的和谐,二是人与人的和谐。但事实上,国际与人际间多为不和谐,主要表现为互相争长与斗乱。争长与斗乱的直接原因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其根本原因仍是多欲多知。与欲望的膨胀速度相比,满足需求的各种社会资源始终是不足的、稀缺的。因此,只有适当限制人们的需求,并有限度地满足之,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国际与人际间的争斗。简而言之,道家认为,寡欲知足才是社会安治和谐的根本 保证。这既是自然和谐的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更是人与自身和谐的必要条件。
道家认为除了坚持人与人在自然面前是平等的这一观点以外,还要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能够效法于“道”。凡事要顺其自然,不与别人争名利,宽恕别人的过错,以德报怨,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更重要的是要像天道一样大公无私,尽量帮助别人但不求索取。要让每个社会成员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下按照各自的自然本性开展各种活动,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每个国家每个社会都面临的重大问题。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的本性去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一方面这个人能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促进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社会,他人对个人的尊重,实现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和谐。因此,政府在制度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和尊重每个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和需要,维持社会公平,防止“损不足而奉有余”的局面出现,努力为个人的发展创造公平、公正、 安定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减少冲突,实现和谐。
三、自身和谐
在人与自己关系的问题上,先秦道家认为应该顺应自然之道来实现人的身心 和谐。生命是大自然的恩赐,是“道”的创造结晶和“德”的化育之物。因此, 生命本身是宝贵的。老子认为追求名利是为了人的生命,但当名利损害人的性命,宁肯抛弃名利,也要保存自己的性命,因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老子看来,生命的本质是顺乎自然,是尊道贵德。和谐社会就是要使每个人都能得到全面发展,尊重生命个体。而对于个人来说,更要爱惜自己的生命,在和谐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既要有自我身体健康和生命的意识,又要有关心他人的健康与生命的意识。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人的生命的真正意义是对社会的贡献。而为此,人必
2
须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思想意识。道家在个人伦理上强调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少私寡欲。个体需求多种多样,不同需求之间经常会出现冲突与矛盾。道家将能真正化解与统—个体内在需求矛盾的人,称为“圣人”,因为他能寡欲知足。个体各方面的需求过度膨胀,无疑会加大需求间的矛盾与冲突。而个体各方面的需求都降到最低状态,需求间的冲突与矛盾也必然大大减少。在构建和谐社会中, 每个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不但要有尊重、保护自我生命的意识,更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自我尊重的同时也要尊重别人。在物质利益充斥生活各方面之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少私寡欲。
老庄道家思想毕竟是从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果实,原封不动地照搬或企望从中找到振兴中华、救治现代社会弊病的根本途径等想法都是不现实的。但通过深入的发掘和诠释,老庄哲学思想中对现代人类确实具有启迪意义和调节功能,弘扬道家哲学思想中的精华,有助于人们更为自觉地顺应客观规律,探索自然奥秘,有利于促进民族成员挖掘潜能,勇于创造,发展个性,协调群体;提高民族自信心和拒腐抗病的免疫力,加强中华民族对于外来文化的吸收和选择能力,更能促使中华民族在昂首挺胸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同时,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造福人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