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最新)

全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最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X省学前教育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X〕3号)、《X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和X省、X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坚持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扩大资源、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完X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一体、规范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更加规范地履行好规划、建设、管理、保障等职能,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二)坚持科学谋划。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和生育政策调整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合理调整办园规模。加强城乡统筹,全面构建

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积极探索早期融合教育,为学前特殊儿童提供更广泛的公平教育。

(三)坚持公益普惠。发挥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改X办学条件,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动员和鼓励热心教育的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办学。

(四)坚持内涵发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内涵建设,在改X条件、扩容优质资源的同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关注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优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X年,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实现“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X年前全县新建幼儿园14所,各镇(街道)至少建成一所省二级及以上公办中心园,普惠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达到85%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按标准配足配齐保教人员,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高学历比例达到98%以上,进一步完X幼儿园非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初步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保教质量持续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学前教育资源扩充行动。

1.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城乡统筹,根据县域发展规划、“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人口结构变化趋势,在《X县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X—X年)》的基础上根据学前教育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全县学前教育资源配置。X年前全县计划建设幼儿园14所,各镇(街道)至少建成一所省二级及以上公办中心园。

2.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使用机制。深化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按照《X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学等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在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要求、建设期限等方面的要求,充分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3.鼓励民间资本办园。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积极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创新方式多元办学,适度引进高端民办幼儿园,提供学前资源的选择性。

(二)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行动。

1.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X省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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