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助学活动方案五篇-精选模板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五篇

爱心助学活动方案五篇

欢迎阅读本站,址,下面范文仅供参阅,如果您需要一篇高质量且符合您工作实际的,请联系电话:,我们将高质量的原创写作服务~QQ同号哦~ 【篇一】 一、活动目的

1、了解山区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让我们的孩子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会感恩。

2、搭起城乡孩子友谊的桥梁,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协作的习惯和能力。 3、培养孩子们乐于助人的情操,体会给予的快乐,同时切实解决山区学生的实际困难。

4、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期优秀青年。 5、警醒孩子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活动内容

1、瞻仰山亭区烈士纪念碑,为烈士敬献花圏 2、学习入团誓词

3、与山区孩子互赠书信、贺卡,交流感情 4、向山区小学生捐赠衣物、图书和学习用品 5、与山区孩子互动,开展趣味运动会 6、与山区孩子同吃一顿饭,体验他们的生活 7、参与山亭区城头镇青少年犯罪教育警示基地 三、准备工作

1、向全班同学和家长发出活动倡议书。 2、与山区小学联系,确定人数,沟通活动内容 3、与城头镇检察室联系,确定活动时间等相关事宜 4、前期踩点,规划活动路线

5、召开家委会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应急预案等

6、订制队旗,条幅,花圈、车贴、气球等活动所需物品,购买为山区小区捐赠的篮球、乒乓球拍、跳绳等物品 7、征集、整理捐赠衣服、图书等物品 8、确定参与人数,确定车辆

四、活动时间 xx年月20日 五、活动安排

1、7:50在十五中校内集合,8:00准时出发。

2、9:00到达山亭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圈学习入团誓词、合影 3、到达山亭白龙湾小学,活动内容有整队、手拉手仪式、互换贺卡、 合影留念、趣味运动会、一起共进午餐

4、13:30准时点名出发,14:20到达山亭城头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5、16:00准时返程,预计17:30前到达十五中学校,活动结束。 【篇二】

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有关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民政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关于开展xx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温教发〔xx〕58号)精神和xx实际,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经研究,决定联合发起“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现将xx年结对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资助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资助条件如下: 大学生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按温教发〔xx〕58号文件和xx区慈善总会〔20XX〕21号文件执行。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对象

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

2.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居民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xx区泽雅镇中小学读书的学生均可申请助学: 1.笫一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学校辖区内中小学的寄宿学生;

2.笫二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校辖区内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低保家庭子

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资助对象

根据《xx区扶残助残若干规定》(温瓯办发〔20XX〕175号),在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的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xx区残联申报。各校应协助区残联做好这部分学生的申报工作。 二、资助渠道与标准 资助渠道

xx区慈善总会与xx区慈善总会教育分会按1∶1比例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由区残联负责资助。 资助标准

1.高中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2.泽雅镇中、小学住宿生每人每年00元;泽雅镇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五类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上述学生加上财政营养餐补助和山区住宿生补助后学校免费提供营养餐。 三、有关工作要求

要求资助的学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xx年度爱心温州.结对助学申请表》,按以下要求上报: 1.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申报程序

普通高中贫困生于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上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成功提交后携带络要求上传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到学校核对确认后由学校上传络。高中新生需同时上传中考分数成绩单和高中录取通知书;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⑴笫一类助学对象的材料要求:

泽雅镇中小学的寄宿学生以学校的住宿名册为准。 ⑵笫二类助学对象的材料要求:

泽雅镇中小学的低保家庭子女、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提供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低保证等证件;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泽雅中心校于xx年9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区内中小学资助对象的有关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建档,区教育局组织审核。泽雅镇中小学助学名册由学校上报泽雅中心学校初审,泽雅中心学校要逐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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