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查处考核奖励办法及处罚管理制度3

“三违”查处考核奖励办法及处罚管理制度3

“三违”查处考核奖励办法及处罚

管理制度

二零一三年一月

“三违”管理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安全奖惩力度,激起全矿工人“人人抓安全”的热潮,使我矿安全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我矿出台的《三违查处与考核办法》现制定如下“三违”查处奖励办法。

二、适应范围 井下各队组工人、班组长及各科室科员

矿建一队、矿建五队、矿建六队、矿建八队、综采一队、

综采二队

通风队、运输队、机电队、皮带队、探水队 通风科、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 三、归口管理

各队组工人及班组长所抓“三违”指标报各队队长并由队长和安监科共同与当事人核实认定,“三违”行为事实清楚无异议后,具体组织实施奖励。 四、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核实认定的“三违”处罚奖励定期进行通报公布,公布时间:每月30日。 五、奖励标准

1、工人每抓一条“三违”,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10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200元。

2、各科室科员在完成安监科下达的“三违”指标的基础上,多完成一条,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5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100元。 六、奖励时间

反“三违”人员抓到三违后,必须在现场指出违章事实,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督促现场落实整改,升井后当天必须由反“三违”人员和所在单位队长亲自带领“三违”人员到安监科填写“三违”行为登记表,超过24小时再登记视为无效,上报“三违”指标后,分管队长与安监科核实认定,如事实清楚、情况属实,奖金及时兑现。

三违人员或队组接到三违通知后,必须在两天内到安监科交罚款,如不按时交回,对被罚款人或队组停班处理。 七、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所用的资金全部来自对“三违”查处人员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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