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发[2009]79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01 【实施日期】2009.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9〕79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9年11月6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晋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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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立符

合市情的医药卫生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我省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乡居民承受能力相适应,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要求。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设计,循序渐进,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改革,促进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

--坚持探索与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医改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寻找解决改革中重大问题的有效实现途径。 3.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2 / 5

近期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建

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远期目标: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主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大体系”和“八大体制机制”。 --“四大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八大体制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健全医药卫生法规规章,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二、着重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求改革取得实效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2009-2011年在全市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切实保障全市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使改革尽快取得成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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