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工包清工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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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汤池镇中份安置房三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确保施工进度,提高效益,甲方决定将庐江县汤池镇双墩安置房三标段工程 楼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益、利益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互惠、承信守诺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承包范围: 楼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包工、大小工具、大小机械及所有费用;外墙保温除外) 1、本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建筑施工图总说明注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清包单价按元/平方米计价。,本承包价已包含所有施工、安装、机械、人工、、运输、返工费等;包干价已综合考虑人工、机械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计价方式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向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2、乙方凭参与本项工程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每月人工

工资发放单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每月底支付已确定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70%。确保现场实际所有农民工月工资足额发放到位。各工种在完成图纸规定范围内工程量后付总工程款的85%,剩下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1、工程施工工期为150天。甲方根据总工期编制进度计划,乙方须每月25日之前拟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进度表严格按甲、乙双方的进度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现场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根据施工计划及天气情况乙方应合理安排好工程施工进度,夜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加班的要求,若不能按照进度计划准时完成的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

2、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须的证件及其他需甲方办理的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已包含在合同包干单价中。 2.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其余施工机具由乙方自理,配电箱提供到二级分配箱,其余施工用电线路乙方自理。 3.及时提供施工技术及设计方面安全质量交底和技术指导,根据工程需要施工期间派员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乙方在工人进场后10天内主动配合甲方登记、办理农民工工资卡,教育工人必须具有强烈的安全、质量意识,在施工期间必须把甲方的信誉、利益放在首位,教育和带动班组成员,自始自终牢记“质量是生命,安全是保障”这一根本原则,并贯彻实施,同时不得把甲方的内部情况随意透露。乙方在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时,必须自检后再通知甲方检验,若甲方发现超过 二 处不符合规范或图纸规定,超过一处处违约金500 元。

2.要按甲方同意安排的计划施工,在材料、后勤跟上时,由乙方引起的工期延误,每天处违约金XX元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当乙方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时,所产生的不规范产品按其价值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出现安全质量及工伤和伤亡事故(工伤事故医疗费用5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50000元以上乙方承担30%费用) ,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队伍进场,所有施工费用只能按已完成工程量总额的60%结算,乙方若自己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不予结帐,并有权终止合同。 3.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遵守操作规程。施工期间甲方质检部门,在质量检查中对未按设计和施工质量交底要求或达不到“合格”工程的施工,有权要求限期整改,返工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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