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合同协议书范本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咨询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在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辅导服务并向乙方推荐有相关资质及经验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挂牌服务机构。

2、乙方愿意聘请甲方为其提供相关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服务以及接受甲方推荐的挂牌服务机构,并向甲方支付服务报酬。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内容的咨询辅导服务,协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乙方股改、重组、财务方面、律师方面、资产评估方面等持续指导梳理一年,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2、服务范围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新三板挂牌咨询服务。

(2)甲方为乙方提供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权理顺、资产评估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费用包涵新三板挂牌服务相关的的股权清晰合规、财务会计合理满足、法律合规性等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准,服务费用(不含乙方企业不规范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将分二次总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服务费。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 (¥ 元)用于乙方公司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前期费用;余款人民币(大写) (¥ 元),服务满一年后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后日内支付完成。同时,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新三板挂牌上市合同后进入挂牌阶段,此一年的辅导服务费全部冲抵挂牌上市合同金额。 四、甲方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介绍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

(3)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4)向为乙方提供新三板挂牌上市前的各类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流水、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改股权架构设置、资产评估等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5)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认真全面配合甲方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 (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提交项目需要的资料。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述任何一方无故违约或者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以合同总标的 %作为支付守约一方的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各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补充或修改必须以双方签署书面同意的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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