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应急预案及重大危险源辨识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特别强调:“要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面对纷纷而来的大检查,该从哪些方面应对呢? 首先,要搞清楚“查什么”!
一、应急救援预案怎么写?
1、什么情况下,要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报监理单位审核。根据工程施工能力、投入的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作业环境等,进行危险源等级判定。
施工危险源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其中Ⅰ、Ⅱ级为施工重大危险源。 评价为Ⅰ、Ⅱ级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怎么写?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的保障措施;如:监测组织、公共疏散组织、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组织等;
9)与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11)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旦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并按事故报告制度报告。
二、应急预案范本
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坍塌事故(基坑作业、模板安装拆除作业) B:倾覆事故(脚手架搭拆、塔吊装拆作业) C:物体打击事故 D:机械伤害 E:触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