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福建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指导、规范和做好省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下统称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不发生传染病疫情流行,不发生伤病员的延误救治事件,保障重大活动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以及《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承)办的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全国(省)性政治、经贸、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需要实施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活动。

本预案指导由市、县(市、区)举(承)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和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参与重大活动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健康危害。 (2)预防为主,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重大活动接待单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运行机制。

(5)依法规范,措施果断。省及重大活动举(承)办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重大活动的特点,建立完善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

速反应,依法、及时和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

在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省卫生厅成立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负责统一组织、部署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省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的各项管理规定,制定医疗卫生保障部各项工作制度;

(2)根据重大活动的特点和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要求,分别制订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等工作方案;

(3)负责重大活动场馆和接待服务单位的医疗救治、传染病预防控制、消毒除害和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和指导工作;

(4)对与重大活动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医疗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等工作;

(6)完成省重大活动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市、县(市、区)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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