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负责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学院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院对外签约。邀请国外人员来访,派遣人员出国进修、访问、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接受各种捐赠;签发学院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通告等重要文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院长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分工负责。院长主持学院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领导班子的日常运行。院长向副院长、院长助理布置工作任务,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并对他们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副院长、院长助理做好分管或协管工作,努力完成院长布置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院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副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要经常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保持学院行政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行;院长出差期间,可委托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第二,决策咨询。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前,院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决策论证。要视议题向院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和组织咨询,必要时应听取学院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第三,工作报告。院长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对党委决定的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应及时报告,接受党委的督促和检查,院长每学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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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内容,要按照院务公开的规定,做到及时公开。第四,决策实施。院长组织实施党总支委员会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决定和决议,对董事会负责。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院长或院长委托学院办公室对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决策事项贯彻落实。
四、学校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办法、主要任务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学院党总支统筹安排,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以及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研究与宣讲总支工作要点,研究与讨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及改革发展重点事项等。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同时,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党员大会召开情况会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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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党总支开展调研不够深入、调研涉及范围不够大,党总支召开会议形式较为单调等。
五、党委会的设立、人员构成、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教育工委领导下的党的一级基层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我院党总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宣传、纪检、统战、保卫、青年等委员由总支委员兼任,总支委员中含院级领导2人、学生工作干部1人、教师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人,研究生学历2人,是一个老中青三结合的班子。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书记和副书记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教育工委批准,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一般情况下应按期换届,届期内委员空缺,应及时补齐,其任期与本届委员会任期一致。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制定了《中共武汉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武汉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议事、决策规则。这些制度对党总支议事方式、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决议、会议决议执行与会议纪律与保密等等基本环节上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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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的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学院总支班子成员均能自觉地按议事决策规则办事,凡涉及到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均能按党总支委员职能分工要求提出议事项目,然后按事项的性质分别提交党总支会议或党政联系会议讨论与决策,这样的工作制度对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充分发挥总支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及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总支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包括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政决议、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与稳定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校园,做好保密、政治保卫等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完成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党总支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包括每学年初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计划制定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教育工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学年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报告学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等重要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工作,每学期举办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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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上党课,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了党总支例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支部书记会议制度、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
六、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院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周一下午15点至16点进行,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指定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列席。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和学院领导集体决议中有关党政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讨论、制定落实学院领导集体关于学院办学方针、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请示或重要报告;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决定基建项目及大宗设备购置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拟定学院党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党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师生员工的奖惩办法;根据教学、教辅及党政人员岗位聘任的有关规定,决定教学、教辅、党政科级以上的岗位聘任;研究制订对学生教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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