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及协调

浅析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及协调

摘要:本文对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及协调办法做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股东债权人利益冲突协调办法

随着现代市场的不断完善,债务融资的优势日渐凸显,在债务融资条件下,不但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减轻企业税负,还能充分利用债务融资的杠杆效应增加企业财富,并且企业原有的控制权结构基本不受影响,也不会引起控制权的稀释。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债务方式来筹措企业运营的资金。这样股东与债权人的关系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重点。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债权人作为公司的预付款者,有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权利。这样来看,公司的部分经营所得实际上是由股东和债权人共有的,如果二者都以各自利益为出发点,就会为争夺这部分利益而产生冲突。而这种冲突使股东与债权人利益冲突会产生相应的代理成本并带来非效率投资问题,使企业偏离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进而造成企业资源,社会资源的浪费。这样协调好二者关系,使双方达到共赢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形成的原因

负债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商业信用、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资金使用权的一种融资方式。在企业筹资活动中,负债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当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后,两者也形

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债权人贷款给企业是为了获取利息收入并能保证本金到期安全收回,而企业借款的目的是用它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获取高额的利润,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股东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以及财产的拥有者,他会试图将企业的经营扩大,这样就会使得企业的盈利建设与企业的扩大项目上,而债务人他们追求的就是在企业有条件偿还账务时及时给于偿还,他们不管企业的后期经营。股东-债权人利益冲突发生于股东追求股权价值最大化、而不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时。因为当股权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出现矛盾时,股东为使自身效用最大,就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将债权人的财富转移到自己名下时双方冲突便会出现。

2 股东与债权人冲突带来的问题

2.1 股东与债权人冲突产生的代理成本问题 可以说有的理论认为企业就是一种契约的组合,由于存在着企业信息的不对等或者合约的不完备等这样就会导致公司利益主体之间的目标不相同,这样就会存在利益的冲突,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代理成本。尤其是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必然就会引起负债代理成本的产生,负债代理成本包括:①负债影响企业的长远投资导致企业的财富积累损失即机会成本;②由债权人和股东/经理(即企业)承担的监督和约束支出;③破产成本和重组成本。 2.1.1 破产是企业的最后选择,由于他的现有企业资金不足于支撑企业的后续发展它就会破产,可以说破产无论对债权人

还是对社会都是一种有效的选择。但是在选择破产时企业的管理者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案,而在破产过程中,债权人的权力受到了诸多限制,一般认为,破产对管理者的保护主要表现在重组对管理者的保护上。与清算方式相比,重组给予现有管理者许多优势,最主要的就是能使管理者保住现有的地位。这样债权人为了使自己在企业破产时维护自己的权利就会产生破产成本,包括破产威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权益的代理成本。这样无形中产生了资源的损耗。

2.1.2 重组成本即当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债权人为了避免企业破产,可以通过申请公司重整的资格,公司通过重建而获得再生,其直接目的在于,挽救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公司陷于困难或者已暂停营业或者有停业危险的公司,免于解体或者破产,从而获得再生。其间接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重建再生,具有较好效益及清偿、分配能力,来保护公司债权人及股东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而这种过程中债权人和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就会付出相应的重组成本。

2.2 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引发的投资问题 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应该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出发投资于净现值大于零的项目,放弃净现值小于零的项目。国外文献研究表明,由于委托代理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股东与债权人存在的利益冲突很可能使企业放弃现金流稳定且净现值为正的项目,而接受现金流波动较大但净现值为负的项目,从而产生非效率投资行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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