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及技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天津华电天投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热系统检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按时完成检修任务,修后做到设备长时间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A 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供热系统检修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积累资料,逐步探索和实现状态检修。
第三条 管理人员负责年度、月度检修计划的制定,维护专业负责检修项目的实施、执行、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及验收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的厂外供热系统、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一)本制度起草单位:天津华电天投热力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起草人:宋超、杨敬宝 (三)本制度初审人:张然、郑立文 (四)本制度复审人:彭涛 (五)本制度批准人:卢志勇
(六)本制度发布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
(七)本制度由天津华电天投热力有限公负司责解释。
第二章 检修的定义及内容
第五条 状态检修:指根据供热设备年度技术监督报告,根据现场检查设备状态或设备专业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及其零部件寿命,在故障发生或零部件寿命终结前进行检修的方式。
第六条 检修标准项目:指停热期对热网系统及热力设备设施的常规检修项目,主要包括一级管网检修、二级管网检修、换热站检修等;
第七条 一级管网检修:管道、阀门检修,补偿器检修,热计量表计检修及校验,设备保温检修等。
第八条 二级管网检修:管道的维修(保温),阀门检修,热计量表检修及校验(用户计量表)等。
第九条 换热站检修包括热力部分和电气部分。
(一)热力部分:换热器检修、循环泵检修、补水泵检修、除污器检修、阀门检修、安全阀检修及校验、
(二)计量表计(电表、水表、压力表、温度表、流量表)的检修及校验等。
(三)电气部分:电机检修、电气线路的检修、变频器检修、二次回路传动试验、自动控制设备检修等。
第十条 检修特殊项目:指在标准项目以外,为消除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部件进行更新或改进,恢复设备性能和使用寿命的检修项目,或部分落实反事故措施及节能措施需进行的项目。特殊项目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且单项费用在 10 万元以上。重大特殊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费用在 50 万元及以上或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更新的特殊项目。特殊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提出。特殊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内。
第十一条 改造项目:符合下列特点之一为改造项目 (一)热力站设备整体改造。 (二)主要设备
第十二条 设备检修的间隔,应符合设备的技术状况和部件的磨损、腐蚀、劣化等规律,同时积极积累供热设施检修资料,逐步探索和实现状态检修。
第十三条 每年结合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对供热设备进行全面普查,根据现场检查设备状态评估设备的运行状况,在故障发生前进行检修。
第十四条 按技术监督要求,每年对供热设备进行专业诊断,按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及其零部件寿命,在故障发生或零部件寿命终结前进行检修。
第十五条 新投运或安装的热力设备,第一次恢复性检修的间隔应按正式投入运行后一年左右。
第十六条 生产建筑物(供热管沟、顶管、检查井、水泥支架、换热站厂房等),要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第十七条 为了充分发挥设备效率,降低检修费用,积极采取措施长设备检修间隔,凡设备健康水平较好的,可以不进行设备检修工作。
第三章 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 检修计划编制依据 (一)供热设备的健康分析。
(二)设备运行异常或存有缺陷,危及安全运行。 (三)安全检查整改意见。 (四)节能降耗管理要求。 (五)供热效果改善措施。
(六)热电厂、用户要求配合的项目。 (七)结合市政改造进行设备更新项目。 (八)公司科技进步需要进行设备改造项目。